卷三十二 明史
作者:明祖行事多仿汉高
明祖以布衣起事,与汉高同,故幕下士多以汉高事陈说于前,明祖亦遂有一汉高在胸中而行事多仿之。
初起兵时,问李善长平天下之策,善长曰“汉高起布衣,豁达大度,知人善任,五年遂成帝业,公濠产距沛不远,法汉高所为,天下不足定也。”(李善长传)
孔克仁传亦谓:帝尝以汉高自期,谓克仁曰“秦政暴虐,汉高以宽大驭群雄,遂有天下,今群雄蜂起,皆不知修明法度,此其所以无成也。”
是帝一起事,即以汉高为法。
今观其初定都金陵,方四出征伐,而已建都城,宫阙极壮丽,即萧何造未央宫之例也。(何治宫殿极壮丽,帝怒,以为天下新定,何重劳吾民?何曰“天下方未定,故可因以就宫室。”帝悦,乃徙居之。)
徙江南富人十四万户于中都,即汉初徙齐、楚大族昭氏、屈氏、景氏、怀氏、田氏,以实关中之例也。(娄敬请徙齐、楚诸大族,以实关中,汉高从之,徙者十余万户。)
分封子弟于各省,以建屏藩,即汉初分王子弟,以弟交王楚、从弟贾王荆、从子濞王吴、子肥王齐、如意王赵、文帝王代之例也。
诏天下富民,年八十以上赐爵里士,九十以上赐爵社士,即汉初赐民爵七大夫以上之例也。
甚至胡、蓝之狱,诛戮功臣,亦仿菹醢韩、彭之例,此则学之而过甚者矣!
明祖文义
明祖以游丐起事,目不知书,然其后文学明达,博通古今,所传御制集,虽不无词臣润色,然英伟之气,自不可掩。至如凤阳皇陵碑,粗枝大叶,通篇用韵,必非臣下代言也。此固其聪明天亶,然亦勤于学问所致。
下金华后,聘刘基、宋濂在军中,朝夕讨论,固人所共知。
而其初取滁州,范常谒见,即留置幕下,有疑辄问。(至正十三年事)
渡江取太平,即召陶安参幕府。(十五年)克集庆,即辟夏煜、孙炎、杨宪等十余人。
取镇江,闻秦从龙宿学,即令从子文正、甥李文忠以金币聘致,常书漆简,问答甚密。又以从龙荐聘陈遇侍帷幄,呼为先生而不名。(十六年事)取婺州,即辟范祖干、叶仪、吴沈、许干、叶瓒玉、胡翰、汪仲山、李公常、戴良等十三人会食省中,分直讲经史。(十七年事)
计其时,距起兵才数年,已留意文事如此,故文义已早通贯。其见于诸臣传者,如范常在幕下,帝晏闲,辄命儒臣列坐赋诗,常每先成,帝笑曰“老范诗质朴,似其为人也。(见明史各本传)
初下徽州,朱允升请留御书,即亲书梅花初月楼赐之。(双槐岁抄)
与陶安论学术,赐之门帖曰“国朝谋略无双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。”(安传)
征陈友谅过长沙王吴芮祠,见胡闰所题诗,大爱之。(闰传)
鄱阳战胜,与夏煜等草檄赋诗。(煜传)
宋濂不能饮,帝强醉之,御制楚词以赐,又以良马赐濂,亲制白马歌。(濂传)
此皆未称帝以前事也。
其后亲为文赐臣下者:毛骐、安然、陶安之卒,皆亲为文祭之。
桂彦良迁晋王傅,亲为文赐之。
宋讷读书,火燎其衣,及胁,亲为文戒之。张九韶致仕,亲为文饯之。(俱见各本传)
帝尝言文章宜明白显易,通道述,达时务。(詹同传)
阅曾鲁文,大悦曰“阅陶凯文已起人意,鲁又如此,文运其昌乎?”(鲁传)
以刘三吾主会试,疑其有弊,亲撰策问覆试。(三吾传)
是帝之能为散文也。
帝尝作诗,命三吾和韵,赐以朝鲜玳瑁笔。(三吾传)
李质振饥山东,帝亲作诗饯之。(质传)以旧韵出江左,命乐韶凤参考中原正音订之,名洪武正韵。(韶凤传)
解缙疏言“韵府出自元末阴氏,本无足采,陛下以其便于检阅,故好之。”(缙传)
帝尝出御制诗,桂彦良朗诵,殿陛皆惊。(彦良传)
是帝之亲风雅也。帝建大本堂,征名儒教太子于其中,帝往讲论,置酒欢宴,自作时雪赋。
徐达初封信国公,帝亲制诰文云“从予起兵于濠上,先存捧日之心。来兹定鼎于江南,遂作擎天之柱。”末云“太公韬略,当宏一统之规。邓禹功名,特立诸侯之上。”(稗史汇编)
刘仲质改华盖殿学士,帝亲制诰文。(仲质传)
封十王时,帝亲草册文,召唐之淳闰色之。(翦胜野闻)是帝之兼习骈体也。
帝尝问太子汉七国反事,太子曰“曲在七国。”帝曰“此讲官偏说耳。景帝为太子时,以博局杀吴王世子。及为帝,又听晁错之说,黜削诸侯,此七国所由反也。”
论内官则曰“古之宦竖不过司昏晨而已。自汉邓太后以女主临朝,以阉人为常侍等官,自是权倾人主。”
阅内藏,则以汉灵帝西苑、唐德宗琼林大盈库为戒。
谕翰林张信等,以论思为职,则引唐陆贽、崔群、李绛等为训。谕戴德彝等亦然。
教官吴从权不知民事,则谕以胡瑗教诸生,皆兼时务。(见本纪及各传)
命刘基子璟为阁门使,谕之日“考宋制,阁门使即仪礼司,欲汝以宣达为职也。”(基传)
是帝之熟于史事也。
宋濂侍左右,尝召讲春秋左氏传。(濂传)
陈南宾进讲洪范九畴后,御注洪范,多采其说。(南宾传)又尝观蔡氏书传,象纬运行,与朱子书传相悖,征诸儒订正之。(钱宰传)
则帝并留意经学矣。
古来帝王深通文义者,代不数人,况帝自幼未尝读书,长于戎马间,又未暇从事,战毕乃勤于学业,遂能贯通如此,固命世雄才之一端哉!
明初文字之祸
明祖通文义,固属天纵,然其初学问未深,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,亦已不少。
朝野异闻录:三司卫所进表笺,皆令教官为之,当时以嫌疑见法者:
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,以表内“作则垂宪”诛;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表,以“垂子孙而作则”诛;
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表,以“仪则天下”诛;
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,以“建中作则”诛;
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,以“睿性生知”诛;
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,以“圣德作则”诛;
陈州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,以“寿域千秋”诛;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,以“遥瞻帝扉”诛;
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,以“取法象魏”诛;
亳州训导林云为本府作谢东宫赐宴笺,以“式君父以班爵禄”诛;
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,以“体干法坤,藻饰太平”诛;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,以“永绍亿年,天下有道,望拜青门”诛。
盖“则”音嫌于“贼”也,“生知”嫌于“僧”也,“帝扉”嫌于“帝非”也,“法坤”嫌于“发髡”也,“有道”嫌于“有盗”也,“藻饰太平”嫌于“早失太平”也。
闲中今古录又载:
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,有“光天之下,天生圣人,为世作则”等语,帝览之大怒曰“生者僧也,以我尝为僧也;光则剃发也;则字音近贼也。”遂斩之。礼臣大惧,因请降表式,帝乃自为文播天下。
又僧来复谢恩诗,有“殊域及自惭,无德颂陶唐”之句,帝曰“汝用殊字,是谓我歹朱也,又言无德颂陶唐,是谓我无德,虽欲以陶唐颂我,而不能也。”遂斩之。
案是时文字之祸,起于一言,时帝意右文(则抑武也),诸勋臣不平,上语之日“世乱用武,世治宜文,非偏也。”诸臣曰“但文人善讥讪,如张九四厚礼文儒,及请撰名,则曰士诚。”上曰“此名亦美。”曰“孟子有士诚小人也之句,彼安知之?”上由此览天下章奏,动生疑忌,而文字之祸起云。
明初文人多不仕明初文人多有不欲仕者:
丁野鹤、戴良之不仕,以不忘故国也。
他如杨维祯以纂礼乐书,征至京师,留百余日,乞骸骨去。宋濂送之诗,所谓“白衣宣至白衣还”也。
胡翰应修元史之聘,书成,受赉归。
赵埙、陈基亦修元史,不受官,赐金归。
张昱征至,以老不仕。陶宗仪被荐不赴。
王逢以文学征其子掖为通事司,叩头以父年高乞免,乃命吏部符止之。
盖是时明祖惩元季纵弛,一切用重典,故人多不乐仕进。
解缙疏云“陛下无几时不变之法,无一日无过之人。出吏部者,无贤否之分;入刑部者,无枉直之判。”
练子宁疏云“陛下以区区小过,纵无穷之诛,何以为治?”
叶伯臣疏云“取士之始,网罗无遗,一有蹉跌,苟免诛戮,则必在屯田筑城之科,不少顾惜。”
此可见当时用法之严也。武臣被戳者,固不具论,即文人学士,一授官职,亦罕有善终者:
宋濂以儒者侍帷闼十余年,重以皇太子师傅,尚不免茂州之行。
何况疏逖素无恩眷者:如苏伯衡两被征,皆辞疾,寻为处州教授,坐表笺误死。郭奎参朱文正军事,张孟兼修史成,仕至佥事,傅恕修史毕,授博野令,后俱坐事死。
高启为户部侍郎,已放归,以魏观上梁文腰斩。
张羽为太常丞投江死。
徐贲仕布政,下狱死。
孙蕡仕经历,王蒙知泰安州,皆坐党死。其不死者:
张宣修史成,受官谪驿丞。
杨基仕按察,谪输作。
乌斯道授石龙令,谪役定远。此皆在文苑传中。当时以文学授官而卒不免于祸,宜维祯等之不敢受职也。
胡蓝之狱汉高诛戮功臣,固属残忍,然其所必去者,亦止韩、彭。至栾布,则因其反而诛之,卢绾、韩王信亦以谋反有端而后征讨。其余萧、绛、灌等,方且倚为心膂,欲以托孤寄命,未尝概加猜忌也。
独至明祖,藉诸功臣以取天下,及天下既定,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尽杀之。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,盖雄猜好杀,本其天性。
如胡大海方宣力浙东,其子在都犯酒禁,即手刃之,曰“宁使大海叛我,不可使我法不行。”
赵仲中守安庆,陈友谅陷其城,仲中走还,常遇春请原之,帝曰“法不行,无以惩后。”遂诛之。
可见其刚决之性矣。又汉光武、唐太宗定天下时,方年少,计身老则诸功臣已皆衰殁;宋太祖年虽长,而恃有弟可以驭诸臣,故皆务保全。至明祖则起事虽早,而天下大定,则年已六十余,懿文太子又柔仁,懿文死,孙更孱弱,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。是以两兴大狱,一网打尽。此可以推见其心迹也。胡惟庸之死,在洪武十三年,同诛者,不过陈宁、涂节数人。至胡党之狱,则在二十三年,距惟庸死时已十余年,岂有逆首已死,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,此不过借惟庸为题,使狱词牵连诸人,为草剃禽狝之计耳。胡党既诛,犹以为未尽,则二十六年又兴蓝党之狱,于是诸功臣宿将始尽。(惟庸死时,反状犹未露。洪武十九年,林贤狱成,谓惟庸曾遣之入海通倭,其事始著。二十一年征沙漠,获惟庸昔所遣往故元通书之封绩。二十三年发讯,逆谋乃大著云。见李善长传。蓝玉恃功粗暴,二十六年锦衣卫蒋瓛告玉反,下吏讯,狱词云“玉同曹震等谋变,将伺帝出耕藉时举事。”乃族诛。见蓝玉传。)今案坐胡党而死者:李善长、陆仲亨、唐胜宗、费聚、赵庸、郑遇春、黄彬、陆聚、金朝兴、叶升、毛骐、李伯升、丁玉、邓愈之子镇及宋濂之孙慎。(濂亦安置茂州)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:顾时(其子敬坐死)、杨璟、吴祯、薛显、郭兴、陈德、王志、俞通源、梅思祖、朱亮祖、华云龙(其子中坐死)。
坐蓝党而死者:傅友德、曹震、张翼、朱寿、何荣、詹徽、傅友文、察罕(纳哈出之子)、张温、陈桓、曹兴、黄辂、汤泉、马俊、王诚、聂纬、王铭、许亮、谢熊、汪信、萧用、杨春、张政、祝哲、陶文、茹鼎等。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:桑世杰(其子敬坐死)、孙兴祖(其子恪坐死)、何荣(其子荣、贵、安皆坐死)、韩政(其子勋坐死)、濮英(其子玙坐死)、曹良臣(其子泰坐死)。
此皆见于列传者。
胡狱有昭示奸党录,族诛至三万余人。蓝狱有逆臣录,族诛至万五千余人。今二录不可考,而胡、蓝二传备载其数。
此外又有非二党而别以事诛者:
廖永忠功最大,以僭用龙凤诸不法事,赐死。
汪广洋虽不入胡党,帝追念其在江西曲庇朱文正,在中书不发杨宪奸,遂赐死。
周德兴年最高,以其子乱宫,并德兴赐死。王弼已还乡,又召入赐死。胡美因女为贵妃,偕子婿乱宫,并美赐死。
李新、谢成别以事诛死。
文臣以事诛者,又有:
茹太素以抗直不屈死。
李仕鲁以谏帝惑僧言,命武士捽死于阶下。
王朴、张衡俱以言事死。
孔克仁、陶凯、朱同俱坐事死。
于是文臣亦多冤死,帝亦太忍矣哉!
明史于诸臣传,惟蓝玉略见其粗暴取祸之由,他如冯胜、傅友德等,但叙其战功,而末即结之以赐死,明见其死之不以罪。
李善长佐明祖起兵,位至上相,封公,年七十有七,全家诛戮,传中既附著其锻炼之爰书,又载王国用为之辨雪一疏,以深著其冤。
汤和亦被猜,而竟得良死。则传末谓当时公侯坐奸党无得免者,和独享寿考,以功名终。而深为之幸。
皆以见明祖之猜忌好杀,可知立传之用意也。涂节汪广洋之死
涂节胡惟庸传:惟庸与陈宁、涂节谋起事,洪武十三年正月,涂节上变告惟庸,帝大怒,命廷臣讯惟庸,词连宁、节,廷臣言“节本预谋,见事不成,始上变,不可不诛。”乃诛惟庸、宁,并及节。是节本与惟庸同谋逆者也。
然汪广洋传:洪武十二年十二月,中丞涂节言“刘基为惟庸毒死。”是节于未告变之前,已劾惟庸,则非素与惟庸同谋者矣!盖惟庸恨其告变,而反诬以陷之耳。
汪广洋又广洋传:帝问惟庸毒刘基事,广洋对曰“无有。”帝怒其朋欺,贬广南,又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,在中书不发杨宪奸,乃赐敕诛之。是广洋之死,以朱文正、杨宪二事也。
而惟庸传则云:占城贡使至,惟庸、广洋不以闻,中官出见之,入奏,帝怒责惟庸、广洋,未几赐广洋死。是广洋又因匿贡使而死矣。
二传殊不画一,匿贡使之事,惟庸、广洋同罪,不应独罪广洋,则广洋之死,究以文正、杨宪二案也。明祖晚年去严刑
明祖惩元季纵弛,特用重典驭下,稍有触犯,刀锯随之,时京官每旦入朝,必与妻子诀,及暮无事则相庆,以为又活一日。(见草木子)法令如此,故人皆重足而立,不敢纵肆,盖亦整顿一代之作用也。然其令李善长、刘基等定律,则又斟酌轻重,务求至当。洪武十八年,诏天下罪囚,刑部都察院详议,大理寺覆谳,然后奏决。二十年,焚锦衣卫刑具,以系囚付刑部。二十八年,又诏曰“朕起兵惩创奸顽,或法外用刑,本非常典,后嗣止循律典,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,臣下敢以请者,置重典。”又尝与懿文太子出郊,亲指道旁荆楚,谓太子曰“古人用此为扑刑,以其能去风,虽伤不杀人,古人用心仁厚如此,儿当念之。”是帝未尝不慎重刑狱。盖初以重典为整顿之术,继以忠厚立久远之规,固帝之深识远虑也。
明祖多养异姓为子
养异姓为子,始于唐之宦官,其后朱全忠、李克用、李茂贞、王建等亦用以创国。盖群雄角立时,部下多易于去就,惟抚之为家人父子,则有名分以相维,恩谊以相浃,久之,亦遂成骨肉之亲,以之守边御敌,较诸将帅尤可信也。
明祖初起,以匹夫举事,除一侄(朱文正)、一甥(李文忠)外,更无期功强近之亲,故亦多养异姓子,幼而抚之,长即命偕诸将分守,往往得其力。
何文辉传云:周舍守镇江,道舍守宁国,马儿守婺州,柴舍、真童守处州、金刚奴守衢州,皆义子也。案周舍即沐英,少孤,从母避兵,母又死,太祖与高后怜之,抚为子,军中亦呼沐舍。后以功复姓。
道舍即何文辉,太祖初下滁州,得之,年十四,抚为子。
马儿即徐司马,扬州人,年九岁,无所依,太祖养为子,后立功,亦复姓。
柴舍即朱文刚,与耿再成同守处州,苗帅之乱,文刚欲聚兵杀贼,不及而死。
金刚奴无考。又有朱文逊,史不传其小字,亦以养子死太平之难。
又平安传:安亦太祖养子,少骁勇,力举数百斤。
沐英传又言:太祖养子,凡二十余人,今皆无考。
明初徙民之令
明祖初定鼎,尝迁苏、松、杭、嘉、湖民之无田者,往耕临濠,官给牛、种,免赋三年。成祖亦徙太原、平阳、泽、潞、辽、沁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,以实北平。
用闲民耕旷土,固善政也。然明祖又尝徙江南富民十四万户于中都,又命户部籍浙江等九省及应天十八府富民万四千三百余户,以次召见,徙其家于京师,谓之富户。成祖因之,亦徙直隶、浙江民二万户于京师,充仓脚夫,又徙应天、浙江富民三千户,充北京、宛大二县厢长,附籍京师,仍应本籍徭役,日久贫乏逃亡,辄选其本籍殷户补之。俱见食货志,谓明祖初意,本效汉时徙民实关中之制,其后遂为厉阶云。
案黄润玉以父在徙中,请以身代,官少之,对曰“父去日益老,儿去日益壮。”乃使之,旋举顺天乡试。
明分封宗藩之制
明祖初定天下,分封诸子于各省、各府,盖仿汉、晋、六朝及有元之制而参酌之,外以壮藩卫而实无事权,其有才者,如燕、晋诸王,或统兵以镇边塞,然不为例;其分封内地者,不过设三护卫,不致有尾大不掉之患。其用意亦深远也。
然其后日久而弊日甚,一在以王府之尊而居于外郡,则势力足以病民;一在支庶蕃衍,皆仰给县官,不使之出仕及别营生理,以至宗藩既困,而国力亦不支。
考唐初亦封诸王于外,迨武后废杀诸王后,开元以来,诸王皆居京师,而支庶得自奋于功名。如宗室为宰相者,至有十余人。其出仕于外,如嗣虢王巨嗣、吴王只,当国家寇乱时,俱能守郡掌兵,为国宣力。此法之最善者也。
今观明制,藩王之体统极尊,以极尊之体统处于外郡,
则有如谷王橞夺民田,侵公税,杀无罪人,藏匿亡命,长史虞廷纲谏,则诬以罪而磔之。又如伊王世子典多持官吏短长,不如旨,必构之使去。至御史行部,不敢入城,要而笞之,官吏往来,率纡道疾过,犹使人追入,责以不朝,朝者亦辱以非礼。宫墙坏,奏请修筑,则夺附近民居以广其宫,索郎中陈大壮屋不肯,则使数十人从大壮卧起夺其饮食,大壮遂饥死。阅河南府城女子,选七百余人,留尤丽者九十余人,勒其家以金赎。
宸濠未反时,亦强夺民间田宅子女,养群盗闵廿四、凌十一等劫财江湖间,有司不敢问。
甚至楚宗华诋讦楚王华奎之案,以巡抚赵可怀庇华奎,楚宗人遂击死可怀。
此其恣横无忌,肆害官民,皆由以藩王之尊,居于外郡,莫敢抗拒故也。
而国家之所以防闲宗藩者,则又禁例太密。盖自成祖以燕邸起兵得位,继以高煦、置鐇、宸濠先后谋不轨,遂设为厉禁,所以钳制之者无不至。明史诸王传赞,谓出城省墓,亦须奏请。二王俱不得相见。今案襄王瞻墡自长沙徙封过安陆,见其弟梁王瞻,流连不忍去,临别痛哭,谓“此生不得复见矣!”此二王不相见之制也。天顺中,瞻墡奉旨入朝,英宗以其尊属,特命岁时得与诸子出城游猎。可见非特旨则不得出城也。
弘治中,周太后思见其次子崇王见泽,特召之,倪岳奏“自宣德以来,除襄王一人朝外,无亲王朝见之事。”乃不果召。
万历中,郑贵妃不欲其子福王之国,以留过李太后寿节为词,太后曰“吾潞王亦可以寿节来乎?”(潞王,李太后次子,神宗亲弟)此可见一受封,即入朝亦不得也。
甚至土木之变,韩王子冲秋勤王赴京,亦以敕止之,寇入河套,冲秋愿率子婿击贼,亦不许。
崇祯中,京师戒严,唐王聿键倡义勤王,反被诏切责,削为庶人,锢之凤阳。
是赴国家之急,亦不得也。
而法之尤不善者,在乎支庶日蕃,徒仰岁禄而别无出仕及谋生之路,宗支既多穷迫,而国力亦以坐困。明史表序,谓亲王或可自存,郡王至中尉空乏尤甚。盖亲王岁禄既多,(洪武九年,初定亲王岁五万石,钞二万五千贯,绢布盐茶马草各有支给。二十八年,更定亲王禄犹万石,郡王只二千石,镇国将军以下,以二百石、一百石递减)其护卫军及仪卫司、人役并乐户之类,俸饷皆支于官,(楚王孟烷请纳还两护卫,以省国力是护卫饷给自官也。德王祐榕以仪卫司缺额,勾余丁补之,巡抚邵锡檄“补充者勿给饷。”是仪卫司本给饷也。郡王有事用鼓吹,与亲王别城居者,假鼓吹于有司;与亲王同城者,假乐户于长史司,是亲王独有乐户也。)是亲王之分例本属丰厚,且初封时,岁禄外,又有草场、滩地之赐,如英宗子见潾就藩德州,请齐、汉二庶人所遗东昌、兖州闲田及白云、景阳、广平三湖地,宪宗悉与之。
神宗子潞王就封,请得景藩故籍田产,多至四万顷。
福王之国,亦援例以请,而版籍已定,尺寸皆夺之民间,不得已减半,中州田不足,则取山东、湖广田益之。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,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,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,又请淮盐千三百引,设店洛阳售卖,至为禁食河东盐,以听鬻卖。此亲王富厚之大概也。盖亲王初封爵出藩,皆帝王爱子,故岁禄外,有此别给。其后嫡子孙袭亲王爵者,即世其产,是以富厚如此。
至亲王之支子孙封为郡王及镇国、奉国将军、中尉者,不能分此私产,惟恃岁禄为衣食,而生齿日繁,国力不给。
嘉靖中,御史林润言“天下财赋,岁供京师,米四百万石,而各藩禄米,至八百五十三万石,即无灾伤蠲免,亦不足供禄米之半。年复一年,将何以支?”此可见国家养给各藩之竭蹶也。
于是议者有减岁禄、限宫媵、限支子之请,明史诸王世表序,谓支属承祧者,亲王无旁推之恩,群从继世者,郡封绝再袭之例,以及名、婚不时有明禁,本折互支无常期。
嘉靖四十四年,乃定郡王、将军七分折钞,中尉以下六分折钞,郡县主仪宾等,八分折钞。而宗藩之贫困极矣!此皆由宗藩支庶仰食于官,不使之出仕,又不许其别营生计,以致坐敝如此。
靳学颜疏,所谓“唐、宋宗亲,或通名仕版,或散处民间。我朝分封列爵,不农不仕,吸民膏髓是也。”程绍传:宗室为盗窟穴,绍列上其状,则更入不肖。嘉靖中,宗室祜禗请“除宗人禄,听其以四民业自为生,贤者应科目试。”不许。
直至万历中,宗室戴堉请“宗室皆得儒服就试,中式者,视其才器,中外职兼用。”始允行之。(案陈子壮传:崇祯帝下诏“援祖训,郡王子孙文武堪任用者,得考验授职。”是祖训原有宗藩出仕之例。)
其后崇祯中,中部知县名新堞者守城,死流贼之难。云南通判寿当孙可望兵至,知不免,乃张盖往见之,行三揖礼曰“谢将军不杀不掠之恩。”可望欲降之,不从,遂遇害。巩昌通判廷璋署秦州,城陷,为贼所执,使之跪,叱曰“我天朝宗姓也,今日惟求一死。”贼遂杀之。(宗室诸王传)
又宝丰知县朱由椷、密县知县朱敏汀,亦皆以宗贡生出仕,死流贼之难。(武大烈传)
此皆万历以后许宗人应试得官者也。
向使早如唐制,宗人各有进身之路,则平时既无坐食廪禄之费,一旦有事,亦有如虢王、吴王之为国立功,未尝不可收藩维之助,乃直至末造始开入仕之途,而已无及矣!岂非立法之最不善者哉!(何如宠传:宗藩婚嫁命名,例请于朝,贫者为部所稽,万历末至崇祯中,积千数,有白首不能完家室,骨朽而尚未命名者。如宠为礼部尚书,特为奏请,贫宗得嫁娶者,六百余人。)
明官俸最薄
明初百官之俸皆取给于江南官田,其后令还田给禄。洪武十三年,已定文武官禄米俸钞之数。二十五年,更定官禄: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,从一品至正三,递减十三石,从三品二十六石,正四品二十四石,从四品二十一石,正五品十六石,从五品十四石,正六品十石,从六品八石,正七品至从九,递减五斗,至五石而止。自后为永制。
洪武时,官全给米,间以钱钞,兼给钱一千,钞一贯抵一石(其时钞尚贵),官高者支米十之四、五,卑者支米十之七、八,九品以下全支米。
后折钞者,每米一石,给钞十贯(时钞已贱,故十贯抵一石)。
又凡折色俸,上半年给钱,下半年给苏木、胡椒,(孔友谅传:疏言“大小官自折钞外,月米不过二石。”此宣德中事也。又李贤传:正统以前,北京漕运少,各官月支米一石,李贤疏言“降人居京师者,实支十七石五斗,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者,实支仅一石。”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。)
成化七年,户部钞少,乃以布估给,布一匹当钞二百贯,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、三文,而米一石折钞十贯,是一石米仅值二、三十钱也;布一匹亦仅值二、三百钱,而折米二十石,是一石米仅值十四、五钱也。明史食货志,谓自古官俸之薄宋有若此者。顾宁人谓其弊在于以钞折米,又以布折钞,以致如此。
其后又定有折银之例。(成祖迁都北京,以漕运不便,百官俸米皆令赴南京关支,惟英国公张辅以功大许北京支领。其百官俸米,领票后卖与商人赴领,每十石止值银一、二两。周忱以江南正苦粮重,建议量折银每石银四钱,以充百官俸。折银之例始此。)凡官俸有二,曰本色,曰折色。其本色又有三,曰月米,曰折绢米,曰折银米。月米不问官大小,皆一石,折绢者,绢一匹当银六钱,折银者,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,比从前以布折钞之例稍优矣。其折色亦有二,曰本色钞,曰绢布折钞,本色钞二十贯折米一石,绢布折钞,绢一匹折米二十石,布一匹折米十石,一品者,本色仅十之三,递增至从九品,本色乃十之七。
此有明一代官俸之大略也。(案李长庚传:据会典,国初金花银解南京供武俸,正统初始改解内库,除武俸外,皆御用,是武官俸早已给钱。)
明宫殿凡数次被灾
永乐五年,始建北京宫殿。
八年,北征还,即受朝于奉天殿,是奉天殿先成。
十八年,各宫殿皆落成,诏改京师为南京,北京为京师。
十九年四月,奉天、华盖、谨身三殿灾。
二十年,干清宫亦毁。
自后未尝营葺,故仁宗即位,将还南京,诏改北京诸司悉称行在。
直至正统四年,始修建北京宫殿。
六年十一月,干清、坤宁二宫及三殿俱告成,乃定都北京,诏文武诸司不得称行在。
正德九年正月,干清宫灾,遣使采木于湖广,因工作大加天下赋一百万。
十六年十一月,干清宫始造成。
嘉靖三十六年,三殿又灾。
四十一年九月,三殿告成,改奉天曰皇极,华盖曰中极,谨身曰建极。
万历二十四年,干清、坤宁两宫灾。
二十五年,皇极、中极、建极三殿灾。
三十年,重建干清、坤宁二宫。
三十二年三月,干清宫成。
天启六年九月,皇极殿成。
七年八月,中极、建极殿成。
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,宫殿又为流贼李自成所毁。统计明代北京三殿两宫,各四次被灾。(本纪及杨廷和、乔宇、沈一贯、陈于陛、张位等传)
明正后所生太子
明诸帝惟成祖、景帝、世宗、庄烈帝(崇祯)由藩邸入继大统,未尝身为皇太子。世宗晚年以忌讳未立储。光宗甫登极即病,亦未立储。其余则无有不立太子者。
太祖立马后长子为皇太子,未即位薨,是为懿文太子。又立太子妃吕氏所生子为皇太孙,是为建文帝。靖难兵至,崩于火。建文登极时,亦立查后长子文奎为皇太子,兵至,不知所终。此正后、正妃所生太子皆不吉也。
仁宗母系仁孝徐后,宣宗母系诚孝张后,此则正后所生太子获享国者。然二帝生时在藩邸,母尚未立后。
英宗由太子即位,则本宫人子,而孙后养为己子者也。
宪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周贵妃也。孝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李淑妃也。惟孝宗登极后,册妃张氏为皇后,弘治四年,生武宗,立为皇太子,此乃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,为有明一代盛事。世宗以后,穆宗母则杜康妃也,神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李贵妃也,光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王恭妃也,熹宗母则王选侍也,庄烈帝母则刘贤妃也。
至庄烈帝登极,册周妃为后,明年,生慈烺,立为皇太子,此亦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。武宗后仅此而已。
统计有明一代,正位中宫后所生储贰,惟武宗及慈烺二人,然武宗虽为帝而盘游无度,几乱天下,身后又无子,慈烺遇国变,不知所终,是正后所生太子,更不吉也。他如景帝立子见济为皇太子(杭妃所生),宪宗先立祐极为皇太子(柏妃所生),世宗先立载壑为皇太子(王贵妃所生),皆早薨,此则虽非正后所生,亦皆不吉矣。
立嫡建储,古今令典,乃时会迁流,有不可以常理论者。明代诸臣呶呶以争国本为第一大事,其亦未博观于历代继述兴亡之故也哉!
明宫人殉葬之制
明史后妃传:太祖崩,宫人多从死者。建文、永乐时,相继优恤,如张凤、李衡、赵福、张璧、汪宾诸家,皆世袭锦衣卫千、百户,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。历成祖、仁、宣二宗皆然。其见于后妃传者:
宣宗崩,嫔何氏、赵氏、吴氏、焦氏、曹氏、徐氏、袁氏、诸氏、李氏、何氏皆从死。正统元年,皆追加赠谥,册文曰“兹委身而蹈义,随龙驭以上宾,宜荐徽称,用彰节行。”此可见当时宫嫔殉葬之例也。
景帝以郕王薨,犹用其制。
至英宗遗诏始罢之。
案周王有炖传:有炖死,英宗赐有爝书曰“王在日,尝奏身后务从俭约,妃、夫人以下不必从死,年少有父母者遣归云云。”帝之除殉葬,盖本于有炖之奏也。然有炖死,妃巩氏、夫人施氏、欧氏、陈氏、张氏、韩氏、李氏皆死殉,诏谥妃贞烈,夫人贞顺,盖帝赐书未到已先死矣。又可见当时宫人殉葬,各王府皆然,不特朝廷也。否泰录载:英宗临崩,召宪庙谓之曰“用人殉葬,吾不忍也,此事宜自我止,后世勿复为。”遂为定制。
明代选秀女之制
明史载明祖之制:凡天子、亲王之后妃宫嫔,慎选良家女为之,进者弗受,故妃后多采之民间。国初惟成祖仁孝皇后,为徐中山女,其时法制未定也。(明祖初为懿文太子册常遇春女为妃,未薨,又册吕本女为太子妃,又初为秦王樉纳王保保妹为妃,继又以邓愈女为妃,皆前代故事所无。)
嗣后则多出民间,故每新君登极,有选秀女之谣。
明稗类抄:成化中,命妇入朝,尚书施纯妻甚端丽,皇太后谛视久之,顾左右曰“曩选妃时,何不及此人?”又涌幢小品:宪宗选妃,江南嘉兴姚善女在选中,发不盈尺,过吴江二十里,一夕发顿长八尺,故其地遂名八尺。后入宫,生皇第九子寿王,册封端懿安妃。
又四友斋丛说:武宗南巡至扬州,知府蒋瑶力拒嬖幸江彬等,彬传旨要选秀女,瑶曰“止知府有三女,民间并无。”彬遂语塞。
又赵尔沂刘大姑传:大姑京师人,光庙在青宫时,诏选元妃,大姑与郭后及后女弟同入选,郭后选中,后女弟及大姑赐金币还。凡落选女子,贵家争聘致为重,后女弟遂为成山伯夫人,大姑独不肯嫁,贵戚纳聘悉却之,谓母曰“被选后,与今元妃同卧起三月,外间何等子?乃议婚耶?”遂守贞以殁。
此皆前明选秀女故事也。
于慎行笔麈云:此事祖宗自有深意,汉宣帝许后起微时,故为后,从官舆服甚俭。及霍后立,赏赐动以千万计。且不特此也。来自民间,则习见闾阎生计,可以佐人君节俭之治。若必出于勋旧,则勋而兼戚,戚而兼勋,王氏祸汉,贾氏祸晋,可为前鉴。本朝选驸马亦然,非但不由勋旧,并不由仕宦,其意深远矣云云。
今案明代选秀女之制,亦非通行天下,大概多在京师附近之处。
初两京并重,故妃后尚有南人,如宣宗胡后济宁人,孙后邹平人,吴妃丹徒人,郭嫔凤阳人。英宗钱后海州人。宪宗王后、武宗夏后,皆上元人。世宗方后江宁人是也。
然地近则易采选,故英宗周妃昌平人,景帝汪后及宪宗吴后皆顺天人,世宗杜妃(穆宗生母)大兴人,穆宗李后昌平人,陈后通州人,李妃(神宗生母)漷县人,神宗王后余姚人而生于京师,郑贵妃大兴人,光宗郭后顺天人,王妃(熹宗生母)顺天人,刘妃(庄烈帝生母)海州人而籍宛平,庄烈帝周后苏州人而家于大兴。
盖有明中叶以后,选妃多在京师,不及远方,恐滋扰也。(陈子龙传:福王立于南都,中使四出,凡有女之家,黄纸贴额即持之去,闾里骚然,子龙上疏力谏。可见选秀女之骚扰也。)
明祖以布衣起事,与汉高同,故幕下士多以汉高事陈说于前,明祖亦遂有一汉高在胸中而行事多仿之。
初起兵时,问李善长平天下之策,善长曰“汉高起布衣,豁达大度,知人善任,五年遂成帝业,公濠产距沛不远,法汉高所为,天下不足定也。”(李善长传)
孔克仁传亦谓:帝尝以汉高自期,谓克仁曰“秦政暴虐,汉高以宽大驭群雄,遂有天下,今群雄蜂起,皆不知修明法度,此其所以无成也。”
是帝一起事,即以汉高为法。
今观其初定都金陵,方四出征伐,而已建都城,宫阙极壮丽,即萧何造未央宫之例也。(何治宫殿极壮丽,帝怒,以为天下新定,何重劳吾民?何曰“天下方未定,故可因以就宫室。”帝悦,乃徙居之。)
徙江南富人十四万户于中都,即汉初徙齐、楚大族昭氏、屈氏、景氏、怀氏、田氏,以实关中之例也。(娄敬请徙齐、楚诸大族,以实关中,汉高从之,徙者十余万户。)
分封子弟于各省,以建屏藩,即汉初分王子弟,以弟交王楚、从弟贾王荆、从子濞王吴、子肥王齐、如意王赵、文帝王代之例也。
诏天下富民,年八十以上赐爵里士,九十以上赐爵社士,即汉初赐民爵七大夫以上之例也。
甚至胡、蓝之狱,诛戮功臣,亦仿菹醢韩、彭之例,此则学之而过甚者矣!
明祖文义
明祖以游丐起事,目不知书,然其后文学明达,博通古今,所传御制集,虽不无词臣润色,然英伟之气,自不可掩。至如凤阳皇陵碑,粗枝大叶,通篇用韵,必非臣下代言也。此固其聪明天亶,然亦勤于学问所致。
下金华后,聘刘基、宋濂在军中,朝夕讨论,固人所共知。
而其初取滁州,范常谒见,即留置幕下,有疑辄问。(至正十三年事)
渡江取太平,即召陶安参幕府。(十五年)克集庆,即辟夏煜、孙炎、杨宪等十余人。
取镇江,闻秦从龙宿学,即令从子文正、甥李文忠以金币聘致,常书漆简,问答甚密。又以从龙荐聘陈遇侍帷幄,呼为先生而不名。(十六年事)取婺州,即辟范祖干、叶仪、吴沈、许干、叶瓒玉、胡翰、汪仲山、李公常、戴良等十三人会食省中,分直讲经史。(十七年事)
计其时,距起兵才数年,已留意文事如此,故文义已早通贯。其见于诸臣传者,如范常在幕下,帝晏闲,辄命儒臣列坐赋诗,常每先成,帝笑曰“老范诗质朴,似其为人也。(见明史各本传)
初下徽州,朱允升请留御书,即亲书梅花初月楼赐之。(双槐岁抄)
与陶安论学术,赐之门帖曰“国朝谋略无双士,翰苑文章第一家。”(安传)
征陈友谅过长沙王吴芮祠,见胡闰所题诗,大爱之。(闰传)
鄱阳战胜,与夏煜等草檄赋诗。(煜传)
宋濂不能饮,帝强醉之,御制楚词以赐,又以良马赐濂,亲制白马歌。(濂传)
此皆未称帝以前事也。
其后亲为文赐臣下者:毛骐、安然、陶安之卒,皆亲为文祭之。
桂彦良迁晋王傅,亲为文赐之。
宋讷读书,火燎其衣,及胁,亲为文戒之。张九韶致仕,亲为文饯之。(俱见各本传)
帝尝言文章宜明白显易,通道述,达时务。(詹同传)
阅曾鲁文,大悦曰“阅陶凯文已起人意,鲁又如此,文运其昌乎?”(鲁传)
以刘三吾主会试,疑其有弊,亲撰策问覆试。(三吾传)
是帝之能为散文也。
帝尝作诗,命三吾和韵,赐以朝鲜玳瑁笔。(三吾传)
李质振饥山东,帝亲作诗饯之。(质传)以旧韵出江左,命乐韶凤参考中原正音订之,名洪武正韵。(韶凤传)
解缙疏言“韵府出自元末阴氏,本无足采,陛下以其便于检阅,故好之。”(缙传)
帝尝出御制诗,桂彦良朗诵,殿陛皆惊。(彦良传)
是帝之亲风雅也。帝建大本堂,征名儒教太子于其中,帝往讲论,置酒欢宴,自作时雪赋。
徐达初封信国公,帝亲制诰文云“从予起兵于濠上,先存捧日之心。来兹定鼎于江南,遂作擎天之柱。”末云“太公韬略,当宏一统之规。邓禹功名,特立诸侯之上。”(稗史汇编)
刘仲质改华盖殿学士,帝亲制诰文。(仲质传)
封十王时,帝亲草册文,召唐之淳闰色之。(翦胜野闻)是帝之兼习骈体也。
帝尝问太子汉七国反事,太子曰“曲在七国。”帝曰“此讲官偏说耳。景帝为太子时,以博局杀吴王世子。及为帝,又听晁错之说,黜削诸侯,此七国所由反也。”
论内官则曰“古之宦竖不过司昏晨而已。自汉邓太后以女主临朝,以阉人为常侍等官,自是权倾人主。”
阅内藏,则以汉灵帝西苑、唐德宗琼林大盈库为戒。
谕翰林张信等,以论思为职,则引唐陆贽、崔群、李绛等为训。谕戴德彝等亦然。
教官吴从权不知民事,则谕以胡瑗教诸生,皆兼时务。(见本纪及各传)
命刘基子璟为阁门使,谕之日“考宋制,阁门使即仪礼司,欲汝以宣达为职也。”(基传)
是帝之熟于史事也。
宋濂侍左右,尝召讲春秋左氏传。(濂传)
陈南宾进讲洪范九畴后,御注洪范,多采其说。(南宾传)又尝观蔡氏书传,象纬运行,与朱子书传相悖,征诸儒订正之。(钱宰传)
则帝并留意经学矣。
古来帝王深通文义者,代不数人,况帝自幼未尝读书,长于戎马间,又未暇从事,战毕乃勤于学业,遂能贯通如此,固命世雄才之一端哉!
明初文字之祸
明祖通文义,固属天纵,然其初学问未深,往往以文字疑误杀人,亦已不少。
朝野异闻录:三司卫所进表笺,皆令教官为之,当时以嫌疑见法者:
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,以表内“作则垂宪”诛;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万寿表,以“垂子孙而作则”诛;
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撰贺冬表,以“仪则天下”诛;
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,以“建中作则”诛;
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,以“睿性生知”诛;
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,以“圣德作则”诛;
陈州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,以“寿域千秋”诛;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,以“遥瞻帝扉”诛;
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,以“取法象魏”诛;
亳州训导林云为本府作谢东宫赐宴笺,以“式君父以班爵禄”诛;
尉氏县教谕许元为本府作万寿贺表,以“体干法坤,藻饰太平”诛;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,以“永绍亿年,天下有道,望拜青门”诛。
盖“则”音嫌于“贼”也,“生知”嫌于“僧”也,“帝扉”嫌于“帝非”也,“法坤”嫌于“发髡”也,“有道”嫌于“有盗”也,“藻饰太平”嫌于“早失太平”也。
闲中今古录又载:
杭州教授徐一夔贺表,有“光天之下,天生圣人,为世作则”等语,帝览之大怒曰“生者僧也,以我尝为僧也;光则剃发也;则字音近贼也。”遂斩之。礼臣大惧,因请降表式,帝乃自为文播天下。
又僧来复谢恩诗,有“殊域及自惭,无德颂陶唐”之句,帝曰“汝用殊字,是谓我歹朱也,又言无德颂陶唐,是谓我无德,虽欲以陶唐颂我,而不能也。”遂斩之。
案是时文字之祸,起于一言,时帝意右文(则抑武也),诸勋臣不平,上语之日“世乱用武,世治宜文,非偏也。”诸臣曰“但文人善讥讪,如张九四厚礼文儒,及请撰名,则曰士诚。”上曰“此名亦美。”曰“孟子有士诚小人也之句,彼安知之?”上由此览天下章奏,动生疑忌,而文字之祸起云。
明初文人多不仕明初文人多有不欲仕者:
丁野鹤、戴良之不仕,以不忘故国也。
他如杨维祯以纂礼乐书,征至京师,留百余日,乞骸骨去。宋濂送之诗,所谓“白衣宣至白衣还”也。
胡翰应修元史之聘,书成,受赉归。
赵埙、陈基亦修元史,不受官,赐金归。
张昱征至,以老不仕。陶宗仪被荐不赴。
王逢以文学征其子掖为通事司,叩头以父年高乞免,乃命吏部符止之。
盖是时明祖惩元季纵弛,一切用重典,故人多不乐仕进。
解缙疏云“陛下无几时不变之法,无一日无过之人。出吏部者,无贤否之分;入刑部者,无枉直之判。”
练子宁疏云“陛下以区区小过,纵无穷之诛,何以为治?”
叶伯臣疏云“取士之始,网罗无遗,一有蹉跌,苟免诛戮,则必在屯田筑城之科,不少顾惜。”
此可见当时用法之严也。武臣被戳者,固不具论,即文人学士,一授官职,亦罕有善终者:
宋濂以儒者侍帷闼十余年,重以皇太子师傅,尚不免茂州之行。
何况疏逖素无恩眷者:如苏伯衡两被征,皆辞疾,寻为处州教授,坐表笺误死。郭奎参朱文正军事,张孟兼修史成,仕至佥事,傅恕修史毕,授博野令,后俱坐事死。
高启为户部侍郎,已放归,以魏观上梁文腰斩。
张羽为太常丞投江死。
徐贲仕布政,下狱死。
孙蕡仕经历,王蒙知泰安州,皆坐党死。其不死者:
张宣修史成,受官谪驿丞。
杨基仕按察,谪输作。
乌斯道授石龙令,谪役定远。此皆在文苑传中。当时以文学授官而卒不免于祸,宜维祯等之不敢受职也。
胡蓝之狱汉高诛戮功臣,固属残忍,然其所必去者,亦止韩、彭。至栾布,则因其反而诛之,卢绾、韩王信亦以谋反有端而后征讨。其余萧、绛、灌等,方且倚为心膂,欲以托孤寄命,未尝概加猜忌也。
独至明祖,藉诸功臣以取天下,及天下既定,即尽举取天下之人而尽杀之。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,盖雄猜好杀,本其天性。
如胡大海方宣力浙东,其子在都犯酒禁,即手刃之,曰“宁使大海叛我,不可使我法不行。”
赵仲中守安庆,陈友谅陷其城,仲中走还,常遇春请原之,帝曰“法不行,无以惩后。”遂诛之。
可见其刚决之性矣。又汉光武、唐太宗定天下时,方年少,计身老则诸功臣已皆衰殁;宋太祖年虽长,而恃有弟可以驭诸臣,故皆务保全。至明祖则起事虽早,而天下大定,则年已六十余,懿文太子又柔仁,懿文死,孙更孱弱,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。是以两兴大狱,一网打尽。此可以推见其心迹也。胡惟庸之死,在洪武十三年,同诛者,不过陈宁、涂节数人。至胡党之狱,则在二十三年,距惟庸死时已十余年,岂有逆首已死,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,此不过借惟庸为题,使狱词牵连诸人,为草剃禽狝之计耳。胡党既诛,犹以为未尽,则二十六年又兴蓝党之狱,于是诸功臣宿将始尽。(惟庸死时,反状犹未露。洪武十九年,林贤狱成,谓惟庸曾遣之入海通倭,其事始著。二十一年征沙漠,获惟庸昔所遣往故元通书之封绩。二十三年发讯,逆谋乃大著云。见李善长传。蓝玉恃功粗暴,二十六年锦衣卫蒋瓛告玉反,下吏讯,狱词云“玉同曹震等谋变,将伺帝出耕藉时举事。”乃族诛。见蓝玉传。)今案坐胡党而死者:李善长、陆仲亨、唐胜宗、费聚、赵庸、郑遇春、黄彬、陆聚、金朝兴、叶升、毛骐、李伯升、丁玉、邓愈之子镇及宋濂之孙慎。(濂亦安置茂州)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:顾时(其子敬坐死)、杨璟、吴祯、薛显、郭兴、陈德、王志、俞通源、梅思祖、朱亮祖、华云龙(其子中坐死)。
坐蓝党而死者:傅友德、曹震、张翼、朱寿、何荣、詹徽、傅友文、察罕(纳哈出之子)、张温、陈桓、曹兴、黄辂、汤泉、马俊、王诚、聂纬、王铭、许亮、谢熊、汪信、萧用、杨春、张政、祝哲、陶文、茹鼎等。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:桑世杰(其子敬坐死)、孙兴祖(其子恪坐死)、何荣(其子荣、贵、安皆坐死)、韩政(其子勋坐死)、濮英(其子玙坐死)、曹良臣(其子泰坐死)。
此皆见于列传者。
胡狱有昭示奸党录,族诛至三万余人。蓝狱有逆臣录,族诛至万五千余人。今二录不可考,而胡、蓝二传备载其数。
此外又有非二党而别以事诛者:
廖永忠功最大,以僭用龙凤诸不法事,赐死。
汪广洋虽不入胡党,帝追念其在江西曲庇朱文正,在中书不发杨宪奸,遂赐死。
周德兴年最高,以其子乱宫,并德兴赐死。王弼已还乡,又召入赐死。胡美因女为贵妃,偕子婿乱宫,并美赐死。
李新、谢成别以事诛死。
文臣以事诛者,又有:
茹太素以抗直不屈死。
李仕鲁以谏帝惑僧言,命武士捽死于阶下。
王朴、张衡俱以言事死。
孔克仁、陶凯、朱同俱坐事死。
于是文臣亦多冤死,帝亦太忍矣哉!
明史于诸臣传,惟蓝玉略见其粗暴取祸之由,他如冯胜、傅友德等,但叙其战功,而末即结之以赐死,明见其死之不以罪。
李善长佐明祖起兵,位至上相,封公,年七十有七,全家诛戮,传中既附著其锻炼之爰书,又载王国用为之辨雪一疏,以深著其冤。
汤和亦被猜,而竟得良死。则传末谓当时公侯坐奸党无得免者,和独享寿考,以功名终。而深为之幸。
皆以见明祖之猜忌好杀,可知立传之用意也。涂节汪广洋之死
涂节胡惟庸传:惟庸与陈宁、涂节谋起事,洪武十三年正月,涂节上变告惟庸,帝大怒,命廷臣讯惟庸,词连宁、节,廷臣言“节本预谋,见事不成,始上变,不可不诛。”乃诛惟庸、宁,并及节。是节本与惟庸同谋逆者也。
然汪广洋传:洪武十二年十二月,中丞涂节言“刘基为惟庸毒死。”是节于未告变之前,已劾惟庸,则非素与惟庸同谋者矣!盖惟庸恨其告变,而反诬以陷之耳。
汪广洋又广洋传:帝问惟庸毒刘基事,广洋对曰“无有。”帝怒其朋欺,贬广南,又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,在中书不发杨宪奸,乃赐敕诛之。是广洋之死,以朱文正、杨宪二事也。
而惟庸传则云:占城贡使至,惟庸、广洋不以闻,中官出见之,入奏,帝怒责惟庸、广洋,未几赐广洋死。是广洋又因匿贡使而死矣。
二传殊不画一,匿贡使之事,惟庸、广洋同罪,不应独罪广洋,则广洋之死,究以文正、杨宪二案也。明祖晚年去严刑
明祖惩元季纵弛,特用重典驭下,稍有触犯,刀锯随之,时京官每旦入朝,必与妻子诀,及暮无事则相庆,以为又活一日。(见草木子)法令如此,故人皆重足而立,不敢纵肆,盖亦整顿一代之作用也。然其令李善长、刘基等定律,则又斟酌轻重,务求至当。洪武十八年,诏天下罪囚,刑部都察院详议,大理寺覆谳,然后奏决。二十年,焚锦衣卫刑具,以系囚付刑部。二十八年,又诏曰“朕起兵惩创奸顽,或法外用刑,本非常典,后嗣止循律典,不许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,臣下敢以请者,置重典。”又尝与懿文太子出郊,亲指道旁荆楚,谓太子曰“古人用此为扑刑,以其能去风,虽伤不杀人,古人用心仁厚如此,儿当念之。”是帝未尝不慎重刑狱。盖初以重典为整顿之术,继以忠厚立久远之规,固帝之深识远虑也。
明祖多养异姓为子
养异姓为子,始于唐之宦官,其后朱全忠、李克用、李茂贞、王建等亦用以创国。盖群雄角立时,部下多易于去就,惟抚之为家人父子,则有名分以相维,恩谊以相浃,久之,亦遂成骨肉之亲,以之守边御敌,较诸将帅尤可信也。
明祖初起,以匹夫举事,除一侄(朱文正)、一甥(李文忠)外,更无期功强近之亲,故亦多养异姓子,幼而抚之,长即命偕诸将分守,往往得其力。
何文辉传云:周舍守镇江,道舍守宁国,马儿守婺州,柴舍、真童守处州、金刚奴守衢州,皆义子也。案周舍即沐英,少孤,从母避兵,母又死,太祖与高后怜之,抚为子,军中亦呼沐舍。后以功复姓。
道舍即何文辉,太祖初下滁州,得之,年十四,抚为子。
马儿即徐司马,扬州人,年九岁,无所依,太祖养为子,后立功,亦复姓。
柴舍即朱文刚,与耿再成同守处州,苗帅之乱,文刚欲聚兵杀贼,不及而死。
金刚奴无考。又有朱文逊,史不传其小字,亦以养子死太平之难。
又平安传:安亦太祖养子,少骁勇,力举数百斤。
沐英传又言:太祖养子,凡二十余人,今皆无考。
明初徙民之令
明祖初定鼎,尝迁苏、松、杭、嘉、湖民之无田者,往耕临濠,官给牛、种,免赋三年。成祖亦徙太原、平阳、泽、潞、辽、沁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,以实北平。
用闲民耕旷土,固善政也。然明祖又尝徙江南富民十四万户于中都,又命户部籍浙江等九省及应天十八府富民万四千三百余户,以次召见,徙其家于京师,谓之富户。成祖因之,亦徙直隶、浙江民二万户于京师,充仓脚夫,又徙应天、浙江富民三千户,充北京、宛大二县厢长,附籍京师,仍应本籍徭役,日久贫乏逃亡,辄选其本籍殷户补之。俱见食货志,谓明祖初意,本效汉时徙民实关中之制,其后遂为厉阶云。
案黄润玉以父在徙中,请以身代,官少之,对曰“父去日益老,儿去日益壮。”乃使之,旋举顺天乡试。
明分封宗藩之制
明祖初定天下,分封诸子于各省、各府,盖仿汉、晋、六朝及有元之制而参酌之,外以壮藩卫而实无事权,其有才者,如燕、晋诸王,或统兵以镇边塞,然不为例;其分封内地者,不过设三护卫,不致有尾大不掉之患。其用意亦深远也。
然其后日久而弊日甚,一在以王府之尊而居于外郡,则势力足以病民;一在支庶蕃衍,皆仰给县官,不使之出仕及别营生理,以至宗藩既困,而国力亦不支。
考唐初亦封诸王于外,迨武后废杀诸王后,开元以来,诸王皆居京师,而支庶得自奋于功名。如宗室为宰相者,至有十余人。其出仕于外,如嗣虢王巨嗣、吴王只,当国家寇乱时,俱能守郡掌兵,为国宣力。此法之最善者也。
今观明制,藩王之体统极尊,以极尊之体统处于外郡,
则有如谷王橞夺民田,侵公税,杀无罪人,藏匿亡命,长史虞廷纲谏,则诬以罪而磔之。又如伊王世子典多持官吏短长,不如旨,必构之使去。至御史行部,不敢入城,要而笞之,官吏往来,率纡道疾过,犹使人追入,责以不朝,朝者亦辱以非礼。宫墙坏,奏请修筑,则夺附近民居以广其宫,索郎中陈大壮屋不肯,则使数十人从大壮卧起夺其饮食,大壮遂饥死。阅河南府城女子,选七百余人,留尤丽者九十余人,勒其家以金赎。
宸濠未反时,亦强夺民间田宅子女,养群盗闵廿四、凌十一等劫财江湖间,有司不敢问。
甚至楚宗华诋讦楚王华奎之案,以巡抚赵可怀庇华奎,楚宗人遂击死可怀。
此其恣横无忌,肆害官民,皆由以藩王之尊,居于外郡,莫敢抗拒故也。
而国家之所以防闲宗藩者,则又禁例太密。盖自成祖以燕邸起兵得位,继以高煦、置鐇、宸濠先后谋不轨,遂设为厉禁,所以钳制之者无不至。明史诸王传赞,谓出城省墓,亦须奏请。二王俱不得相见。今案襄王瞻墡自长沙徙封过安陆,见其弟梁王瞻,流连不忍去,临别痛哭,谓“此生不得复见矣!”此二王不相见之制也。天顺中,瞻墡奉旨入朝,英宗以其尊属,特命岁时得与诸子出城游猎。可见非特旨则不得出城也。
弘治中,周太后思见其次子崇王见泽,特召之,倪岳奏“自宣德以来,除襄王一人朝外,无亲王朝见之事。”乃不果召。
万历中,郑贵妃不欲其子福王之国,以留过李太后寿节为词,太后曰“吾潞王亦可以寿节来乎?”(潞王,李太后次子,神宗亲弟)此可见一受封,即入朝亦不得也。
甚至土木之变,韩王子冲秋勤王赴京,亦以敕止之,寇入河套,冲秋愿率子婿击贼,亦不许。
崇祯中,京师戒严,唐王聿键倡义勤王,反被诏切责,削为庶人,锢之凤阳。
是赴国家之急,亦不得也。
而法之尤不善者,在乎支庶日蕃,徒仰岁禄而别无出仕及谋生之路,宗支既多穷迫,而国力亦以坐困。明史表序,谓亲王或可自存,郡王至中尉空乏尤甚。盖亲王岁禄既多,(洪武九年,初定亲王岁五万石,钞二万五千贯,绢布盐茶马草各有支给。二十八年,更定亲王禄犹万石,郡王只二千石,镇国将军以下,以二百石、一百石递减)其护卫军及仪卫司、人役并乐户之类,俸饷皆支于官,(楚王孟烷请纳还两护卫,以省国力是护卫饷给自官也。德王祐榕以仪卫司缺额,勾余丁补之,巡抚邵锡檄“补充者勿给饷。”是仪卫司本给饷也。郡王有事用鼓吹,与亲王别城居者,假鼓吹于有司;与亲王同城者,假乐户于长史司,是亲王独有乐户也。)是亲王之分例本属丰厚,且初封时,岁禄外,又有草场、滩地之赐,如英宗子见潾就藩德州,请齐、汉二庶人所遗东昌、兖州闲田及白云、景阳、广平三湖地,宪宗悉与之。
神宗子潞王就封,请得景藩故籍田产,多至四万顷。
福王之国,亦援例以请,而版籍已定,尺寸皆夺之民间,不得已减半,中州田不足,则取山东、湖广田益之。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,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,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,又请淮盐千三百引,设店洛阳售卖,至为禁食河东盐,以听鬻卖。此亲王富厚之大概也。盖亲王初封爵出藩,皆帝王爱子,故岁禄外,有此别给。其后嫡子孙袭亲王爵者,即世其产,是以富厚如此。
至亲王之支子孙封为郡王及镇国、奉国将军、中尉者,不能分此私产,惟恃岁禄为衣食,而生齿日繁,国力不给。
嘉靖中,御史林润言“天下财赋,岁供京师,米四百万石,而各藩禄米,至八百五十三万石,即无灾伤蠲免,亦不足供禄米之半。年复一年,将何以支?”此可见国家养给各藩之竭蹶也。
于是议者有减岁禄、限宫媵、限支子之请,明史诸王世表序,谓支属承祧者,亲王无旁推之恩,群从继世者,郡封绝再袭之例,以及名、婚不时有明禁,本折互支无常期。
嘉靖四十四年,乃定郡王、将军七分折钞,中尉以下六分折钞,郡县主仪宾等,八分折钞。而宗藩之贫困极矣!此皆由宗藩支庶仰食于官,不使之出仕,又不许其别营生计,以致坐敝如此。
靳学颜疏,所谓“唐、宋宗亲,或通名仕版,或散处民间。我朝分封列爵,不农不仕,吸民膏髓是也。”程绍传:宗室为盗窟穴,绍列上其状,则更入不肖。嘉靖中,宗室祜禗请“除宗人禄,听其以四民业自为生,贤者应科目试。”不许。
直至万历中,宗室戴堉请“宗室皆得儒服就试,中式者,视其才器,中外职兼用。”始允行之。(案陈子壮传:崇祯帝下诏“援祖训,郡王子孙文武堪任用者,得考验授职。”是祖训原有宗藩出仕之例。)
其后崇祯中,中部知县名新堞者守城,死流贼之难。云南通判寿当孙可望兵至,知不免,乃张盖往见之,行三揖礼曰“谢将军不杀不掠之恩。”可望欲降之,不从,遂遇害。巩昌通判廷璋署秦州,城陷,为贼所执,使之跪,叱曰“我天朝宗姓也,今日惟求一死。”贼遂杀之。(宗室诸王传)
又宝丰知县朱由椷、密县知县朱敏汀,亦皆以宗贡生出仕,死流贼之难。(武大烈传)
此皆万历以后许宗人应试得官者也。
向使早如唐制,宗人各有进身之路,则平时既无坐食廪禄之费,一旦有事,亦有如虢王、吴王之为国立功,未尝不可收藩维之助,乃直至末造始开入仕之途,而已无及矣!岂非立法之最不善者哉!(何如宠传:宗藩婚嫁命名,例请于朝,贫者为部所稽,万历末至崇祯中,积千数,有白首不能完家室,骨朽而尚未命名者。如宠为礼部尚书,特为奏请,贫宗得嫁娶者,六百余人。)
明官俸最薄
明初百官之俸皆取给于江南官田,其后令还田给禄。洪武十三年,已定文武官禄米俸钞之数。二十五年,更定官禄: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,从一品至正三,递减十三石,从三品二十六石,正四品二十四石,从四品二十一石,正五品十六石,从五品十四石,正六品十石,从六品八石,正七品至从九,递减五斗,至五石而止。自后为永制。
洪武时,官全给米,间以钱钞,兼给钱一千,钞一贯抵一石(其时钞尚贵),官高者支米十之四、五,卑者支米十之七、八,九品以下全支米。
后折钞者,每米一石,给钞十贯(时钞已贱,故十贯抵一石)。
又凡折色俸,上半年给钱,下半年给苏木、胡椒,(孔友谅传:疏言“大小官自折钞外,月米不过二石。”此宣德中事也。又李贤传:正统以前,北京漕运少,各官月支米一石,李贤疏言“降人居京师者,实支十七石五斗,指挥使月俸三十五石者,实支仅一石。”是一降人当京官十七员半矣。)
成化七年,户部钞少,乃以布估给,布一匹当钞二百贯,是时钞一贯仅值钱二、三文,而米一石折钞十贯,是一石米仅值二、三十钱也;布一匹亦仅值二、三百钱,而折米二十石,是一石米仅值十四、五钱也。明史食货志,谓自古官俸之薄宋有若此者。顾宁人谓其弊在于以钞折米,又以布折钞,以致如此。
其后又定有折银之例。(成祖迁都北京,以漕运不便,百官俸米皆令赴南京关支,惟英国公张辅以功大许北京支领。其百官俸米,领票后卖与商人赴领,每十石止值银一、二两。周忱以江南正苦粮重,建议量折银每石银四钱,以充百官俸。折银之例始此。)凡官俸有二,曰本色,曰折色。其本色又有三,曰月米,曰折绢米,曰折银米。月米不问官大小,皆一石,折绢者,绢一匹当银六钱,折银者,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,比从前以布折钞之例稍优矣。其折色亦有二,曰本色钞,曰绢布折钞,本色钞二十贯折米一石,绢布折钞,绢一匹折米二十石,布一匹折米十石,一品者,本色仅十之三,递增至从九品,本色乃十之七。
此有明一代官俸之大略也。(案李长庚传:据会典,国初金花银解南京供武俸,正统初始改解内库,除武俸外,皆御用,是武官俸早已给钱。)
明宫殿凡数次被灾
永乐五年,始建北京宫殿。
八年,北征还,即受朝于奉天殿,是奉天殿先成。
十八年,各宫殿皆落成,诏改京师为南京,北京为京师。
十九年四月,奉天、华盖、谨身三殿灾。
二十年,干清宫亦毁。
自后未尝营葺,故仁宗即位,将还南京,诏改北京诸司悉称行在。
直至正统四年,始修建北京宫殿。
六年十一月,干清、坤宁二宫及三殿俱告成,乃定都北京,诏文武诸司不得称行在。
正德九年正月,干清宫灾,遣使采木于湖广,因工作大加天下赋一百万。
十六年十一月,干清宫始造成。
嘉靖三十六年,三殿又灾。
四十一年九月,三殿告成,改奉天曰皇极,华盖曰中极,谨身曰建极。
万历二十四年,干清、坤宁两宫灾。
二十五年,皇极、中极、建极三殿灾。
三十年,重建干清、坤宁二宫。
三十二年三月,干清宫成。
天启六年九月,皇极殿成。
七年八月,中极、建极殿成。
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,宫殿又为流贼李自成所毁。统计明代北京三殿两宫,各四次被灾。(本纪及杨廷和、乔宇、沈一贯、陈于陛、张位等传)
明正后所生太子
明诸帝惟成祖、景帝、世宗、庄烈帝(崇祯)由藩邸入继大统,未尝身为皇太子。世宗晚年以忌讳未立储。光宗甫登极即病,亦未立储。其余则无有不立太子者。
太祖立马后长子为皇太子,未即位薨,是为懿文太子。又立太子妃吕氏所生子为皇太孙,是为建文帝。靖难兵至,崩于火。建文登极时,亦立查后长子文奎为皇太子,兵至,不知所终。此正后、正妃所生太子皆不吉也。
仁宗母系仁孝徐后,宣宗母系诚孝张后,此则正后所生太子获享国者。然二帝生时在藩邸,母尚未立后。
英宗由太子即位,则本宫人子,而孙后养为己子者也。
宪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周贵妃也。孝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李淑妃也。惟孝宗登极后,册妃张氏为皇后,弘治四年,生武宗,立为皇太子,此乃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,为有明一代盛事。世宗以后,穆宗母则杜康妃也,神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李贵妃也,光宗由太子即位,其母则王恭妃也,熹宗母则王选侍也,庄烈帝母则刘贤妃也。
至庄烈帝登极,册周妃为后,明年,生慈烺,立为皇太子,此亦既为后后所生之太子。武宗后仅此而已。
统计有明一代,正位中宫后所生储贰,惟武宗及慈烺二人,然武宗虽为帝而盘游无度,几乱天下,身后又无子,慈烺遇国变,不知所终,是正后所生太子,更不吉也。他如景帝立子见济为皇太子(杭妃所生),宪宗先立祐极为皇太子(柏妃所生),世宗先立载壑为皇太子(王贵妃所生),皆早薨,此则虽非正后所生,亦皆不吉矣。
立嫡建储,古今令典,乃时会迁流,有不可以常理论者。明代诸臣呶呶以争国本为第一大事,其亦未博观于历代继述兴亡之故也哉!
明宫人殉葬之制
明史后妃传:太祖崩,宫人多从死者。建文、永乐时,相继优恤,如张凤、李衡、赵福、张璧、汪宾诸家,皆世袭锦衣卫千、百户,人谓之太祖朝天女户。历成祖、仁、宣二宗皆然。其见于后妃传者:
宣宗崩,嫔何氏、赵氏、吴氏、焦氏、曹氏、徐氏、袁氏、诸氏、李氏、何氏皆从死。正统元年,皆追加赠谥,册文曰“兹委身而蹈义,随龙驭以上宾,宜荐徽称,用彰节行。”此可见当时宫嫔殉葬之例也。
景帝以郕王薨,犹用其制。
至英宗遗诏始罢之。
案周王有炖传:有炖死,英宗赐有爝书曰“王在日,尝奏身后务从俭约,妃、夫人以下不必从死,年少有父母者遣归云云。”帝之除殉葬,盖本于有炖之奏也。然有炖死,妃巩氏、夫人施氏、欧氏、陈氏、张氏、韩氏、李氏皆死殉,诏谥妃贞烈,夫人贞顺,盖帝赐书未到已先死矣。又可见当时宫人殉葬,各王府皆然,不特朝廷也。否泰录载:英宗临崩,召宪庙谓之曰“用人殉葬,吾不忍也,此事宜自我止,后世勿复为。”遂为定制。
明代选秀女之制
明史载明祖之制:凡天子、亲王之后妃宫嫔,慎选良家女为之,进者弗受,故妃后多采之民间。国初惟成祖仁孝皇后,为徐中山女,其时法制未定也。(明祖初为懿文太子册常遇春女为妃,未薨,又册吕本女为太子妃,又初为秦王樉纳王保保妹为妃,继又以邓愈女为妃,皆前代故事所无。)
嗣后则多出民间,故每新君登极,有选秀女之谣。
明稗类抄:成化中,命妇入朝,尚书施纯妻甚端丽,皇太后谛视久之,顾左右曰“曩选妃时,何不及此人?”又涌幢小品:宪宗选妃,江南嘉兴姚善女在选中,发不盈尺,过吴江二十里,一夕发顿长八尺,故其地遂名八尺。后入宫,生皇第九子寿王,册封端懿安妃。
又四友斋丛说:武宗南巡至扬州,知府蒋瑶力拒嬖幸江彬等,彬传旨要选秀女,瑶曰“止知府有三女,民间并无。”彬遂语塞。
又赵尔沂刘大姑传:大姑京师人,光庙在青宫时,诏选元妃,大姑与郭后及后女弟同入选,郭后选中,后女弟及大姑赐金币还。凡落选女子,贵家争聘致为重,后女弟遂为成山伯夫人,大姑独不肯嫁,贵戚纳聘悉却之,谓母曰“被选后,与今元妃同卧起三月,外间何等子?乃议婚耶?”遂守贞以殁。
此皆前明选秀女故事也。
于慎行笔麈云:此事祖宗自有深意,汉宣帝许后起微时,故为后,从官舆服甚俭。及霍后立,赏赐动以千万计。且不特此也。来自民间,则习见闾阎生计,可以佐人君节俭之治。若必出于勋旧,则勋而兼戚,戚而兼勋,王氏祸汉,贾氏祸晋,可为前鉴。本朝选驸马亦然,非但不由勋旧,并不由仕宦,其意深远矣云云。
今案明代选秀女之制,亦非通行天下,大概多在京师附近之处。
初两京并重,故妃后尚有南人,如宣宗胡后济宁人,孙后邹平人,吴妃丹徒人,郭嫔凤阳人。英宗钱后海州人。宪宗王后、武宗夏后,皆上元人。世宗方后江宁人是也。
然地近则易采选,故英宗周妃昌平人,景帝汪后及宪宗吴后皆顺天人,世宗杜妃(穆宗生母)大兴人,穆宗李后昌平人,陈后通州人,李妃(神宗生母)漷县人,神宗王后余姚人而生于京师,郑贵妃大兴人,光宗郭后顺天人,王妃(熹宗生母)顺天人,刘妃(庄烈帝生母)海州人而籍宛平,庄烈帝周后苏州人而家于大兴。
盖有明中叶以后,选妃多在京师,不及远方,恐滋扰也。(陈子龙传:福王立于南都,中使四出,凡有女之家,黄纸贴额即持之去,闾里骚然,子龙上疏力谏。可见选秀女之骚扰也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