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ā shì dīng ní fǎ diǎn

查士丁尼法典

  • 拼音:zhā shì dīng ní fǎ diǎn
  • 注音:ㄓㄚ ㄕˋ ㄉㄧㄥ ㄋㄧˊ ㄈㄚˇ ㄉㄧㄢ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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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意思

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典来源于罗马法。 公元526年2月13日,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,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,主席由“圣宫廷”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。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,并可加以增删、修订,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,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,再按内容分类,按时间先后排列。 这部《敕法汇集》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,也就是著名的《查士丁尼法典》。 534年《查士丁尼法典》修改后再度颁布。

词语解释

辞典解释

查士丁尼法典zhā shì dīng ní fǎ diǎnㄓㄚ ㄕˋ ㄉㄧㄥ ㄋㄧˊ ㄈㄚˇ ㄉㄧㄢˇ

西元五三二年,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命学者杜立本等所编纂的法典。以现行法的一般规则、古来法律的习惯、法律解释的原理为内容,总称「罗马法典」。为近世民法的基础。

网络解释

查士丁尼法典

查士丁尼法典来源于罗马法。
公元526年2月13日,查士丁尼大帝颁布一项敕令,任命特里布尼厄斯组织一个由10名法学家组成的委员会,主席由“圣宫廷”的前司法长官约翰担任。委员会有权力用现存的所有资料,并可加以增删、修订,随后把这些敕令分别标上发布皇帝的名号,以及施行的对象与日期,再按内容分类,按时间先后排列。
这部《敕法汇集》在公元529年颁布施行,也就是著名的《查士丁尼法典》。
534年《查士丁尼法典》修改后再度颁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