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魏 战国策卷二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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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三秦赵约而伐魏秦、赵约而伐魏〔一〕,魏王患之。芒卯〔二〕曰:「王勿忧也。臣请发张倚〔三〕使谓赵王〔四〕曰,夫鄴,寡人固刑〔五〕弗有也。今大王收秦而攻魏,寡人请以鄴事大王。」赵〔六〕王喜,召相国而命之曰:「魏王请以鄴〔七〕事寡人,使寡人绝秦。」相国曰:「收秦攻魏,利不过鄴。今不用兵而得鄴,请许魏。」
〔一〕鲍本「赵约」作「约赵」。○
〔二〕姚本淮南子注,孟卯,齐人也,战国策作「芒卯」。
〔三〕鲍本魏人。
〔四〕鲍本惠文。
〔五〕姚本一作「形」。鲍本「刑」作「形」。○形,犹势也。高注为刑法,虽通,而此书多作「形」。
补曰:此书「刑」、「形」字通。
〔六〕姚本一本无「赵」字。〔七〕姚本曾、刘一作「国」。
张倚因谓赵王曰:「敝邑之吏效城者,已在鄴矣。大王且何以报魏?」赵王因令闭关绝秦。秦、赵大恶。
芒卯应赵使曰:「敝邑所以事大王者,为完鄴也。今郊〔一〕鄴者,使者之罪也,卯不知也。」赵王恐魏承秦之怒,遽割五城以合於魏而支秦。〔二〕
〔一〕姚本孙一作「效」。鲍本「郊」作「效」。○补曰:当从上文。札记今本「郊」作「效」,乃误涉鲍也。丕烈案:作「效」自是,但与姚氏校语矛盾也。
〔二〕鲍本此六年,书卯以诈重者此也。彪谓:此冯亭上党之事也,惠文失之於魏,孝成失之於韩,虽所丧败有多寡之差,其贪而不明,真父子也。
芒卯谓秦王芒卯谓秦王〔一〕曰:「王之士未有为之中〔二〕者也。臣闻明王不胥〔三〕中而行。王之所欲於魏者,长羊〔四〕、王屋〔五〕、洛林〔六〕之地也。王能使臣为魏之司徒〔七〕,则臣能使魏献之。」秦王曰:「善。」因任之〔八〕以为魏之司徒。〔一〕鲍本昭。
〔二〕鲍本中,谓用事於诸国之中,犹內应云。
〔三〕鲍本「胥」作「咠」,又改作「背」。○补曰:一本作「●」,俱未详。「胥」,说见赵策。札记今本「胥」作「背」,乃误涉鲍也。
〔四〕鲍本「羊」作「平」。○下同,属汝南。补曰:地未详,或字误。
〔五〕鲍本在河东垣县东北。
〔六〕鲍本即苏代所谓林中,河南宛陵林乡也。
〔七〕鲍本本周官,此所谓为之中。
〔八〕鲍本无「之」字。○
谓魏王曰:「王所患者上地〔一〕也。秦之所欲於魏者,长羊、王屋、洛林之地也。王献之秦,则上地无忧患。因请以下兵东击齐,攘地必〔二〕远矣。」魏王曰:「善。」因献之秦。
〔一〕鲍本上流之地,近秦。正曰:未知所指。
〔二〕鲍本「必」下有「不」字。○
地入数月,而秦兵不下。魏王谓芒卯曰:「地已入数月,而秦兵不下,何也?」芒卯曰:「臣有死罪。虽然,臣死,则契折於秦〔一〕,王无以责秦。王因赦其罪,臣为王责约於秦。」
〔一〕鲍本折,毁也,言不可有责於秦。
乃之秦,谓秦王曰:「魏之所以献长羊、王屋、洛林之地者,有意〔一〕欲以下大王之兵东击齐也。今地已入,而秦兵不可下,臣则死人也。虽然,后山东之士,无以利事王者矣。」秦王戄〔二〕然曰:「国有事,未澹〔三〕下兵也,今以兵从。」后十日,秦兵下。芒卯并將秦、魏之兵,以东击齐,启地二十二县。
〔一〕鲍本无「有意」二字。○
〔二〕鲍本「戄」作「惧」。○补曰:姚本作「戄」。札记丕烈案:「惧」、「瞿」同字,作惧亦可通。
〔三〕鲍本「澹」作「赡」。○赡,给也。补曰:即赡。前汉志「澹」用□。
秦败魏於华走芒卯而围大梁秦败魏於华〔一〕,走芒卯而围大梁。须贾〔二〕为魏谓穰侯曰:「臣闻魏氏大臣父兄皆谓魏王曰:「初〔三〕时惠王伐赵,战胜乎三梁〔四〕,十万之军拔邯郸〔五〕,赵氏不割,而邯郸復归。齐人攻燕,杀子之,破故国〔六〕,燕不割,而燕国復归。燕、赵之所以国全兵劲,而地不并乎诸侯者,以其能忍难而重出地也。宋、中山数伐数割,而隨以亡。臣〔七〕以为燕、赵可法,而宋、中山可无为也。夫秦贪戾之国而无亲,蚕食魏,尽晋国,战胜睾子〔八〕,割八县,地未毕入而兵復出矣。夫秦何厌之有哉!今又走芒卯,入北地〔九〕,此非但攻梁也,且劫王以多割也,王必勿听也。今王循楚、赵而讲〔一0〕,楚、赵怒而与王爭事秦,秦必受之。秦挟楚、赵之兵以復攻,则国救亡不可得也〔一一〕已。愿王之必无讲也。王若欲讲,必少割而有质〔一二〕;不然必欺〔一三〕。」是臣之所闻於魏也,愿君之以是虑事也。
〔一〕鲍本华山。在弘农华阴。秦纪作华阳。註,亭名,在密县。事在此二年。正曰:华阴之「华」,去声。华下、华阳,史无音。
〔二〕鲍本魏人。
〔三〕札记今本「初」误「幼」。
〔四〕鲍本春秋,秦取梁,汉夏阳也。河內有梁,周小邑也。陈留、浚仪、大梁为三,皆魏地。正曰:索隱云云,梁即南梁,又说见齐策。
〔五〕鲍本秦十二年攻赵,虏庄贾。正曰:魏惠王十八年拔赵邯郸,二十年归赵邯郸。
〔六〕鲍本补曰:通鑑、大事记在宣王二十九年。
〔七〕姚本曾本无「臣」字。鲍本此臣,魏大臣所称。
〔八〕姚本史记作「暴子」。鲍本「睾」作「睪」。○地缺。正曰:皋,上刀反;睪,羊益反。又「●」作「泽」。古书三字皆通,此未有据。史「睾」作「暴」,下同。徐广云,暴鳶也。大事记作「暴吏」。未详。〔九〕鲍本梁之北,非郡。正曰:史记作「宅」,策字讹,下同。正义引竹书云,宅阳一名北宅。括地志云,故城在郑州滎阳县西。札记丕烈案:北宅,徐广云,宅阳也。张守节同。
〔一0〕鲍本循,犹顺也。以下文考之,秦时盖合楚、赵共攻魏,魏见二国为秦用,遂欲讲秦,不反覆思之也。正曰:「循」即「徇」。札记丕烈案:吴说未是也。史记「循」作「有」,谓魏方有楚、赵之救,此当与之同意。「循」必误字也。下句「楚赵怒而与王爭事秦」,史记「而」下多「去王」二字,意尤明。鲍说则更误矣。
〔一一〕鲍本衍「也」字。〔一二〕鲍本亦事验也。正曰:索隱云,少割地而求秦质子。
〔一三〕鲍本补曰:索隱云,必称秦欺。
「周书曰:「维命不于常。」此言幸之不可数也。夫战胜睾子,而割八县,此非兵力之精,非计之工〔一〕也,天幸〔二〕为多矣。今又走芒卯,入北地,以攻大梁,是以天幸自为常也。知者不然。〔一〕鲍本「工」作「功」。○
〔二〕鲍本汉史「天幸」语,本此。
「臣闻魏氏悉其百县〔一〕胜兵,以止戍大梁,臣以为不下三十万。以三十万之眾,守十仞之城,臣以为虽汤、武復生,弗易攻也。夫轻信楚、赵之兵,陵十仞之城,戴〔二〕三十万之眾,而志必举之,臣以为自天下之始分以至于今,未尝有之也。攻而不能拔,秦兵必罢〔三〕,阴〔四〕必亡,则前功必弃矣。今魏方疑,可以少割收也。愿〔五〕之及楚、赵之兵未任於大梁也〔六〕,亟以少割收。魏〔七〕方疑,而得以少割为和,必欲之,则君得所欲矣。楚、赵怒於魏之先己讲也〔八〕,必爭事秦。从〔九〕是以散,而君后择焉〔一0〕。且君之尝割晋国取地也,何必以兵哉〔一一〕?夫兵不用,而魏效絳、安邑,又为阴启〔一二〕两机,尽〔一三〕故宋,卫效尤惮。〔一四〕秦兵〔一五〕已令〔一六〕,而君制之,何求而不得?何为而不成?臣愿君之熟计而无行危也。」
〔一〕姚本曾本作「姓」。
〔二〕鲍本补曰:一本標孙作「战」。札记丕烈案:作「戴」者误也。史记作「战」。〔三〕鲍本音疲。
〔四〕鲍本阴,穰侯別邑。正曰:阴即陶,说见赵策。札记丕烈案:史记作陶邑。
〔五〕鲍本「愿」下补「君」字。○补曰:史,愿君逮楚、赵。札记今本「愿」下有「君」字,乃误涉鲍也。
〔六〕鲍本未以攻梁自任。
〔七〕鲍本「魏」字重。○札记丕烈案:重者当是。
〔八〕鲍本己兵未至,而与秦讲。
〔九〕鲍本从横之「从」。
〔一0〕鲍本择其所与於散从之后。
〔一一〕鲍本先割取时不用兵。〔一二〕鲍本言得亡国以拓阴之封地。补曰:「又为」止「己令」,策文有脱误,见后。
〔一三〕鲍本两,谓得县启封。尽,无遗也。
〔一四〕鲍本「尤惮」作「惮尤」。○魏自比小国,二国,小国也。
〔一五〕鲍本出地而小,故愈畏秦。
〔一六〕姚本续云:史,卫效单父,秦兵已全。鲍本「令」作「合」。○魏合秦。补曰:史云,「又为陶开两道,几尽故宋,卫必效单父,秦兵可全」云云。按此文明顺,姚註亦宜引从之。正义云,「故宋及单父,是陶南道;魏安邑及絳,是陶北道」。索隱云,「穰侯封陶,魏效絳、安邑,是得河东地,言从秦通陶,开河西、河东之两道」。此时宋已灭,是秦將尽得宋地也。愚谓「可全」,即上言不用之意。穰侯曰:「善。」乃罢梁围。〔一〕
〔一〕鲍本彪谓:贾之说,不足以已秦也,为其为魏也过深,而说秦者不切。夫以秦为天幸,而欲其无行危也,秦岂信之哉!秦行是何危之有?且其为魏之过深也,適足以疑秦,岂沮於是哉!梁围之解,將別有故,非贾力也。正曰:大事记略载此章及穰侯攻大梁章,谓同一术。愚谓,魏利於少割,穰侯喜得此地而罢兵,亦无不可。大事记,周赧王四十年,秦昭三十二,魏安釐二,韩釐二十一,赵惠文二十四年,秦以魏冉为相国,伐韩,暴鳶救魏,魏冉破之,斩首四万,鳶走开封,魏割八县以和。魏冉復伐魏,走芒卯,入北宅,遂围大梁,魏割温以和。四十一年,魏背秦与齐从亲,秦魏冉伐魏,拔四城,斩首四万。四十二年,赵、魏伐韩华阳,秦魏冉、白起、客卿胡伤救韩,败魏將芒卯华阳,斩首十三万,取卷、蔡阳、长社。又败赵將贾偃,沉其卒二万於河,取观津。魏予秦南阳以和。以其地为南阳郡,迁免臣居之。通鑑纲目书略同,不著暴鳶、芒卯等及以地为南阳郡一节。补曰:按史,魏安釐王二年、三年、四年,连岁魏冉將兵来伐。二年之战,韩暴鳶救魏败走。年表、秦纪、魏世家、魏冉传皆云兵至大梁。次年之战不地。最后华阳之战,赵、魏伐韩,秦救韩,败赵、魏,走芒卯。但史所载有差互,纪以击芒卯华阳,传以走暴鳶,並为次年事。华阳之战,或云得三晋將,或云攻赵、韩、魏。八县、三县之殊,十万、十五万之舛。故大事纪参定书之。今考此策,须贾之辞,谓战胜暴子,割八县,地未毕而兵復出。此大事记所以书此役继於走暴鳶之后。但策首书秦败魏於华,恐「於华」二字因下章误衍也。又按秦纪,昭王三十四年,书秦与魏韩上庸地为一郡南阳,免臣迁居之。三十五年初,置南阳郡。大事记於魏予秦南阳后,书以其地为南阳郡,迁免臣居之,即以此为是年事。按南阳凡二,其一河南之脩武,其一邓州之堵阳。免臣者,以罪免,迁守新边。秦不信敌国之民,故徙其国人使错居之。前此二十七年,攻楚,赦罪人迁之南阳。大事记必谓前已备楚,故今以新得之南阳,而不知纪书乃谓秦与魏韩上庸地为一郡於南阳。上庸属汉中,今房州竹山县,则正邓之南阳也。次年乃书置南阳郡。秦南阳郡即邓,而脩武更置河內郡,不闻两南阳也。昭王四十四年,秦白起攻韩取南阳,绝大行道,使秦已置郡,不应復云尔。大事记亦书之矣。此条盖因魏入南阳以和,偶与下文南阳免臣相次,而致误尔。因上论大事记文附于此。
秦败魏於华魏王且入朝於秦秦败魏於华,魏王且入朝於秦。周訢〔一〕谓王曰:「宋人有学者,三年反而名其母。其母曰:「子学三年,反而名我者,何也?」其子曰:「吾所贤者,无过尧、舜,尧、舜名。吾所大者,无大天地,天地名。今母贤不过尧、舜,母大不过天地,是以名母也。」其母曰:「子之於学者〔二〕,將尽行之乎?愿子之有以易名母也。子之於学也,將有所不行乎〔三〕?愿子之且以名母为后也。」今王之事秦,尚有可以易入朝者乎?愿王之有以易之,而以入朝为后。」魏王曰:「子患寡人入而不出邪?许綰为我祝曰:「入而不出,请殉寡人以头。」」周訢对曰:「如臣之贱也,今人有谓臣曰,入不测之渊而必出,不出,请以一鼠首为女殉者,臣必不为也。今秦不可知之国也,犹不测之渊也;而许綰之首,犹鼠首也。內王於不可知之秦,而殉王以鼠首,臣窃为王不取也。且无梁孰与无河內急?」王曰:「梁急。」「无梁孰与无身急?」王曰:「身急。」曰:「以三者,身,上也;河內,其下也。秦未索其下,而王效其上,可乎?」
〔一〕鲍本「訢」作「诉」。补曰:一本「诉」作「訢」,是,下同。
〔二〕鲍本於其所学。
〔三〕鲍本「乎」作「也」。○王尚未听也。支期曰:「王视楚王〔一〕。楚王入秦〔二〕,王以三乘先之〔三〕;楚王不入,楚、魏为一,尚足以捍秦。」王乃止。王谓支期曰:「吾始已诺於应侯矣,今不行者欺之矣。」支期曰:「王勿忧也。臣使长信侯〔四〕请无內王,王待臣也。」
〔一〕鲍本顷襄。
〔二〕鲍本绝句。〔三〕鲍本先楚至秦。
〔四〕鲍本魏相之善应侯者。
支期说於长信侯曰:「王命召相国。」长信侯曰:「王何以臣为?」支期曰:「臣不知也,王急召君。」长信侯曰:「吾內王於秦者,寧以为秦邪?吾以为魏也。」支期曰:「君无为魏计,君其自为计。且安〔一〕死乎?安生乎?安穷乎?安贵乎?君其先自为计,后为魏计。」长信侯曰:「楼公將入矣〔二〕,臣今从。」支期曰:「王急召君,君不行,血溅君襟矣!」〔一〕鲍本问何所安。
〔二〕鲍本缓也。俟其入欲与之议。正曰:无考。楼缓、楼鼻,韩策並见楼梧,皆此时人。
长信侯行,支期隨其后。且见王,支期先入谓王曰:「偽病者乎而见之〔一〕,臣已恐之矣。」长信侯入见王,王曰:「病甚奈何!吾始已诺於应侯矣,意虽道死〔二〕,行乎〔三〕?」长信侯曰:「王毋行矣!臣〔四〕能得之於应侯〔五〕,愿王无忧。」〔六〕〔一〕鲍本令王见而辞疾。
〔二〕姚本曾本作「虽欲道死」,刘本作「意虽死」。
〔三〕鲍本虽死於路,犹將行。
〔四〕姚本刘本作「且」。
〔五〕鲍本「侯」下有「矣」字。○能使应侯止王之行。
〔六〕鲍本彪谓:周诉之爱王也甚忠,其论王也甚切,贤智人也。釐王不能听而听支期,期岂贤於诉哉?盖期之所效者事,而诉之所諭者理,庸人固可示以事,而难以理諭也。微二臣者釐其为楚怀与!补曰:「为我」、「为王」、「以为秦」、「以为魏」之「为」,去声。
华军之战华〔一〕军之战,魏不胜秦。明年,將使段干崇割地而讲。〔一〕姚本一本有「阳」字。鲍本「军」作「阳」。○
孙臣〔一〕谓魏王曰:「魏不以败之上〔二〕割,可谓善用不胜矣;而秦不以胜之上割,可谓不能〔三〕用胜矣。今处期年乃欲割,是群臣之私〔四〕而王不知也。且夫欲璽者〔五〕,段干子也,王因使之割地;欲地者,秦也,而王因使之受〔六〕璽。夫欲璽者制地,而欲地者制璽,其势必无魏矣。且夫奸臣〔七〕固皆欲以地事秦。以地事秦,譬犹抱薪而救火也。薪不尽,则火不止。今王之地有尽,而秦之求〔八〕无穷,是薪火之说也。」
〔一〕鲍本並魏人。〔二〕鲍本上,谓当其时。
〔三〕鲍本「能」作「善」。○〔四〕鲍本计不及也。
〔五〕鲍本得秦封,受其璽。
〔六〕鲍本「受」作「授」。○
〔七〕鲍本「臣」作「人」。○
〔八〕鲍本「之求」作「求之」。○
魏王曰:「善。虽然,吾已〔一〕许秦矣,不可以革〔二〕也。」对曰:「王独不见夫博者之用梟邪〔三〕?欲食则食,欲握则握。〔四〕今君劫於群臣而许秦,因曰不可革,何用智之不若梟也?」魏王〔五〕曰:「善。」乃案其行〔六〕。〔一〕鲍本「已」作「以」。○
〔二〕鲍本革,更也。
〔三〕鲍本犹上善用胜矣。补曰:正义云,博头有刻为梟鸟形者,掷得梟者,合食其子。若不便,则为余行也。
〔四〕鲍本握,不食也。食者行棋,握不行也,故史曰,「便则行,不便则止」。
〔五〕札记今本脱「王」字。
〔六〕鲍本按,犹止。记四年有。补曰:史,安釐王四年,华阳战败后,段干子请予南阳以和。此策云「按其行」。通鑑纲目云,「王不听,卒以南阳为和」。
齐欲伐魏〔校一〕〔校一〕此篇鲍本在《齐策》。
齐欲伐魏,魏使人谓淳于髡曰:「齐欲伐魏,能解魏患,唯先生也。敝邑有宝璧二双,文马二駟〔一〕,请致之先生。」淳于髡曰:「诺。」入说齐王曰:「楚,齐之仇敌也;魏,齐之与国也〔二〕。夫伐与国,使仇敌制其余敝〔三〕,名丑而实危〔四〕,为王弗取也。」齐王曰:「善。」乃不伐魏。〔一〕鲍本文,毛色成文。马四匹为駟。
〔二〕鲍本魏策,马陵之败,魏请臣畜朝齐,楚王怒,伐齐,则此所言也。
〔三〕鲍本言楚將因齐兵劳而伐之。
〔四〕鲍本伐与国,丑也,而有楚伐之危。
客谓齐王曰:「淳于髡言不伐魏者,受魏之璧、马也。」王以谓淳于髡曰:「闻先生受魏之璧、马,有诸?」曰:「有之。」「然则先生之为寡人计之何如?」淳于髡曰:「伐魏之事不便〔一〕,魏虽刺髡,於王何益?若诚\不〔二〕便,魏〔三〕虽封髡,於王何损?且夫王无伐与国之誹,魏无见亡之危,百姓无被兵之患,髡有璧、马之宝,於王何伤乎?」〔四〕〔一〕鲍本伐魏不便,魏所欲也,而髡止之,故魏刺之。虽刺髡而齐实不便,非益也。此设辞也。正曰:强注终不通,说见下。
〔二〕姚本刘无「不」字。鲍本补曰:姚云,「若诚\」下刘本无「不」字。愚案,上句当无「不」字,义乃通,恐有讹舛。
〔三〕姚本曾无「魏」字。
〔四〕鲍本原在魏策。正曰:为魏而说,当从旧。
秦將伐魏秦將伐魏。魏王闻之,夜见孟尝君〔一〕,告之曰:「秦且攻魏,子为寡人谋\,奈何?」孟尝君曰:「有诸侯之救,则国可存也。」王曰:「寡人愿子之行也。」重为之约车百乘。
〔一〕鲍本本传,齐閔骄,故奔魏,魏相之。此十一年。正曰:见后。
孟尝君之赵,谓赵王〔一〕曰:「文愿借兵以救魏。」赵王曰:「寡人不能。」孟尝君曰:「夫敢借兵者,以忠王也。」王曰:「可得闻乎?」孟尝君曰:「夫赵之兵,非能〔二〕彊於魏之兵;魏之兵,非能〔三〕弱於赵也。然而赵之地不岁危,而民不岁死;而魏之地岁危,而民岁死者,何也?以其西为赵蔽〔四〕也。今赵不救魏,魏歃〔五〕盟於秦,是赵与强秦为界也,地亦且岁危,民亦且岁死矣。此文之所以忠於大王也。」赵王许诺,为起兵十万,车三百乘。〔一〕鲍本惠文。
〔二〕姚本曾无「能」字。
〔三〕姚本曾无「能」字。
〔四〕鲍本魏在赵西,为之蔽秦。
〔五〕鲍本歃之血也。
又北见燕王〔一〕曰:「先日公子〔二〕常约两王〔三〕之交矣。今秦且攻魏,愿大王之救之。」燕王曰:「吾岁不熟二年矣,今又行数千里而以助魏,且奈何?」田文曰:「夫行数千里而救人者,此国之利也。今魏王出国门而望见军,虽欲行数千里而助人,可得乎?」燕王尚未许也。田文曰:「臣效便计於王,王不用臣之忠计,文〔四〕请行矣。恐天下之將有大变也。」王曰:「大变可得闻乎?」曰:「秦攻魏未能克之也,而台已燔,游已夺矣〔五〕。而燕不救魏,魏王折节割地,以国之半与秦,秦必去矣。秦已去魏,魏王悉韩、魏之兵,又西借秦兵,以因赵之眾〔六〕,以四国攻燕,王且何利?利行数千里而助人乎?利出燕南门而望见军乎?则道里近而输〔七〕又易矣,王何利〔八〕?」燕王曰:「子行矣,寡人听子。」乃为之起兵八万,车二〔九〕百乘,以从〔一0〕田文。
〔一〕鲍本昭。〔二〕鲍本称其父婴。
〔三〕鲍本「王」作「主」。○
〔四〕札记今本「文」误「臣」。
〔五〕鲍本不暇游观。
〔六〕札记今本「赵之」误「之赵」。〔七〕鲍本输以餉军。〔八〕姚本曾添「入乎」字。
〔九〕鲍本「二」作「三」。○〔一0〕姚本一本无「从」字。
魏王大说,曰:「君得燕、赵之兵甚眾且亟矣。」秦王〔一〕大恐,割地请讲於魏〔二〕。因归燕、赵之兵,而封田文。〔三〕
〔一〕鲍本昭。
〔二〕姚本一本添「魏」字。〔三〕鲍本彪谓:田文可谓善言者矣。其说赵也,邇而不偪。其说燕也,直而不倨。与夫嚂口虚喝者,异矣。补曰:孟尝相魏,在齐灭宋前。大事记附见於昭王十年,详见周策。此事实昭王十三年。秦纪,秦昭二十四年取魏安城至大梁,燕、赵救之,秦军去。
魏將与秦攻韩魏將与秦攻韩,朱己〔一〕谓魏王曰:「秦与戎、翟同俗,有虎狼之心,贪戾好利而无信,不识礼义德行。苟有利焉,不顾亲戚兄弟,若禽兽耳。此天下之所同知也,非所施厚〔二〕积德也。故太后母也,而以忧死〔三〕;穰侯舅也,功莫大焉,而竟逐之;两弟无罪,而再夺之国。此於其亲戚兄弟若此,而又况於仇讎之敌国也〔四〕。
〔一〕鲍本史作无忌。补曰:史,魏王以秦救之故,欲亲秦而伐韩,以求故地,无忌谓魏王曰云云。大事记据之。以其辞云秦太后母也,以忧死,故附载於宣太后之薨之后,在赧王五十年。按朱己,即无忌,字讹也。札记丕烈案:策文「无」多作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