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 春秋类 孝经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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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类
△《春秋正经》十二卷
右以《左氏经》为本,其与《公》、《》不同者注于下。
△《春秋经传集解》三十卷
右晋杜预元凯集刘子骏、贾景伯父子、许惠卿、颖子严之注,分《经》之年与《传》之年相附,故题曰《春秋经传集解》。其发明甚多,古今称之,然其弊则弃《经》信《传》。如成公十三年麻隧之战,传载秦败绩,而《经》不书,以为晋直秦曲;则韩役书《战》,时公在师,复不须告;克获有功,亦无所讳:於《左传》之例皆不合,不曰《传》之谬而猥称“经文阙漏”,其尤甚者至如此。
△《春秋公羊传》十二卷
右戴宏序云:子夏传之公羊高,高传其子平,平传其子地,地传其子敢,敢传其子寿。至汉景帝时,寿乃与弟子胡毋子都著以竹帛。其后,传董仲舒,以《公羊》显于朝。又四传至何休,为《经传集诂》,其书遂大传。郑玄曰“《公羊》善于谶”,休之注引谶最多。
△《石经公羊传》十二卷右皇朝田况皇初知成都日刊石。《国史艺文志》云:“伪蜀刻《五经》,备注传,为世所称。”以此言观之,不应无《公》、《》,岂初有之,后散毁耶?
△《春秋梁传》十二卷
右范宁注。应劭《风俗通》称梁名赤,子夏弟子;糜信则以为秦孝公同时人;阮孝绪则以为名ㄈ,字元始,皆未详也。自孙卿五传至蔡千秋,汉宣帝好之,遂盛行于世。自汉、魏以来,为之注解者,有尹更始、唐固、糜信、孔演、江熙等十数家,而范宁以为皆肤浅,于是帅其长子参、中子雍、小子凯、从弟邵及门生故吏,商略名例,博采诸儒同异之说,成其父汪之志。尝谓《三传》之学,《梁》所得最多,诸家之解,范宁之论最善。宁,字武子,晋人。
△《石经梁传》十二卷
右其后不载年月及所书人姓氏。案文不阙唐及伪蜀讳,可讳“恒”字,以故知刊石当在真宗以后,意者亦是田况也。
△《春秋繁露》十七卷
右汉董仲舒撰。史称仲舒说《春秋》事得失,《闻举》、《玉杯》、《繁露》、《清明》、《竹林》之属数十篇,十余万言,皆传於后世。今溢而为八十二篇,又通名《繁露》,皆未详。《隋》、《唐》卷目与今同。但多讹舛。
△《春秋释例》十五卷
右晋杜预撰。凡四十部。集《左传》诸例及地名、谱第、历数,皆显其同异,从而释之,发明尤多。昔人称预为《左氏》忠臣,而预自以为有《传》癖,观此尤信。
△《左氏膏肓》九卷
右汉何休撰。休始答贾逵事,因记《左氏》之短。郑康成尝著《箴膏肓》,后人附之逐章之下。
△《春秋正义》三十六卷
右唐孔颖达撰。自杜预专治《左氏》学,其后沈文阿、苏宽、刘炫皆有义疏,而炫性矜伐,雅好非毁,规杜氏之失一百五十余事,义特浅近,然比诸家犹有可观,今书据以为本,而以沈氏补其阙焉。△《春秋公羊疏》三十卷
右不著撰人。李献民云徐彦撰,亦不详何代人也。《崇文总目》谓其“援证浅局,出于近世”。以何氏三科九旨为宗,本其说曰:“何氏之意,三科九旨,正是一事尔。总而言之,谓之三科;析而言之,谓之九旨。新周故宋,以春秋当新王,此一科三旨也;所见异辞,所传闻异辞,此二科六旨也;内其国而外诸夏,内诸夏而外夷狄,此三科九旨也。”
△《春秋梁传疏》十二卷
右唐杨士勋撰。士勋官至国子四门助教。
△《春秋摘微》四卷
右唐卢仝撰。其解《经》不用《传》,然旨意甚疏。韩愈谓“《春秋三传》
束高阁,独抱遗经究终始”,盖宝录也。
△《春秋微旨》六卷,《春秋辨疑》一卷
右唐陆淳伯同撰。淳,纂《三传》不同,择其善者,质以啖助、赵匡之说。助,字叔佐,闽人。匡,字伯修,天水人。《微旨》自为序。公武尝学《春秋》,阅古今诸儒之说多矣。大抵啖、赵以前学者,皆颛门名家,苟有不通,宁言《经》误,其失也固陋;啖、赵以后学者,喜援《经》系《传》,其或未明,则恁私臆决,其失也穿凿。均之失圣人之旨而穿凿之害为甚。
△《春秋纂例》十卷
右唐陆淳撰。其序云:“啖氏制《统例》,分别疏通会其义,赵氏损益,多所发挥,今纂而合之,凡四十篇。
△《春秋折衷论》三十卷
右唐陈岳撰。以《左氏传》为上,《公羊传》为中,《梁传》为下,比其异同而折衷之。岳,唐末从锺传,辟为江西从事。
△《春秋经社》六卷
右皇朝孙觉撰。其学亦出於啖、赵,凡四十余门。论议颇严。
△《春秋尊王发微》十二卷
右皇朝孙明复撰。史臣言明复治《春秋》,不取传、注,其言简而义详,著诸大夫功罪,以考时之盛衰,而推见治乱之迹,故得《经》之意为多。常秩则讥之曰:“明复为《春秋》,犹商鞅之法,弃灰於道者有刑,步过六尺者有诛。”
谓其失於刻也。胡安国亦以秩之言为然。
△《春秋集传》十五卷右皇朝王沿撰。集三传解经之文。沿,字圣源,大名人。好《春秋》,所至以《春秋》断事。此书仁宗朝尝奏御,诏直昭文馆,后官至天章阁待制。
△《春秋演圣统例》二十卷
右皇朝丁副撰。田伟《书目》“副”作“嗣”,未知孰误。其序云:“《经》有例法,一家所至,较然重轻。杜预《释例》,专《左氏》而未该,唐陆淳《纂例》,虽举《经》而未备。”纤悉纟圭罗而咸在者,其唯此书乎?△《春秋权衡》十七卷,《春秋意林》二卷,《春秋刘氏传》十五卷
右皇朝刘敞原父撰。《权衡》论《三传》之失,《意林》叙其解《经》之旨,刘氏传其所解《经》也。如“桓无王”、“季友卒”、“胥命”、“用郊”之类,皆古人所未言。
△《黎氏春秋经解》十二卷
右皇朝黎钅享希声撰。钅享,蜀人,欧阳公之客。名其书为《经解》者,言以《经》解《经》也。其后又为《统论》附焉。
△《横渠春秋说》一卷右皇朝张载子厚撰。为门人杂说《春秋》。其书未成。△《颖滨春秋集传》十二卷
右苏辙子由撰。大意以世人多师孙明复,不复信史,故尽弃《三传》,全以《左氏》为本,至其不能通者始取《二传》、啖、赵。自熙宁谪居高安,至元符初,十数年矣,暇日辄有改定,卜居龙川而书始成。△《刘质夫春秋》五卷
右皇朝刘绚质夫撰。绚学於二程之门。伯淳尝语人曰:“他人之学,敏则有矣,未易保也。斯人之至,吾无疑焉。正叔亦曰:“游吾门者多矣,而信之笃、得之多、行之果、守之固,若子者几希”。有李参序。
△《得法忘例论》三十卷
右皇朝冯正符所撰。熙宁八年,何郯取其书奏之,而久之不报,意者王安石不喜《春秋》故也。其书例最详,悉务通经旨,不事浮辞。正符颇与邓绾、陈亨甫交私,后坐口语被斥。
△《绎圣传》十二卷
右皇朝任伯雨德翁所撰。解《经》不甚通。例如解“桓十三年二月,公会纪侯、郑伯。己已,及齐侯、宋公卫侯、燕人,战。齐师、宋师、卫师、燕师,败绩“,取《梁》之说,战称人,败绩称师,重众之说。殊不知齐人代卫,卫人及齐人战,卫人败绩,何独不重众也。
△《王氏春秋》十二卷
右皇朝王当撰。当,眉山人。尝为《春秋列国诸臣传》十余万言,今又释《春秋》,真可谓有志矣。
△《冯氏春秋通解》十二卷右皇朝冯山字允南撰。普州人。之父也。
△《春秋指南》十卷
右吴园先生张根知常撰。以征伐会盟,年经而国纬。汪藻为之序。
△《胡氏春秋传》三十卷
右皇朝胡安国被旨撰。安国师程颐,其传《春秋》事,按《左氏》义,取《公》、《》之精者,采孟子、庄周、董仲舒、王通、邵尧夫、程明道、张横渠、程正叔之说,以润色之。其序略曰:“近世推隆王氏新说,按为国是独於《春秋》,贡举不以取士,庠序不以设官,经筵不以进读,断国论者,无以折衷,天下不知所适,人欲日长,天理日消,其效使夷狄乱华,莫不遏也。”
△《春秋新说》十一卷
右皇朝余安行撰。采左氏、公羊、梁及孙复四家书,参以己意为之。
△《四家春秋集解》二十五卷
右或人集皇朝师协、石季长、王、景先之解为一通,具载本文。
△《春秋外传国语》二十一卷
右鲁左丘明撰,吴韦昭弘嗣集郑众、贾逵、虞翻、唐固四家说成此解,皇朝宋庠为《补音》三卷。班固《艺文志》有《国语》二十一篇,《隋志》云二十二卷,《唐志》云二十一卷。今书篇次与《汉志》同,盖历代儒者析简并篇,互有损益,不足疑也,要之《艺文志》审矣。陆淳谓“与《左传》文体不伦,定非一人所为,盖未必然。范宁云《左氏》艳而富”,韩愈云“《左氏》浮夸”,今观如此,信乎其富艳且浮夸也,非左氏而论证?柳宗元称《越语》尤奇骏,岂特《越》哉!自《楚》以下类如此。
△《非国语》二卷
右唐柳宗元子厚撰。序云:“左氏《国语》,其文深闳杰异,而其说多诬淫。惧学者溺其文采,而沦於是非,本诸理作《非国语》。”上卷三十一篇,下卷三十六篇。
△《春秋名号归一图》二卷右伪蜀冯继先撰。《左氏》所书人,不但称其名,或字,或号,或爵、谥,多互见,学者苦之。继先皆取以系之名下云。
△《春秋列国诸臣传》五十一卷
右皇朝王当撰。类《左氏》所载列国诸臣事,效司马迁为之传,凡一百三十有四人,系之以赞云。△《帝王历纪谱》三卷
右题曰秦相荀卿撰。载周末列国世家,故一名《春秋公子血脉图》。颇多疏略,决非荀卿所著,且卿未尝相秦,岂世别有一荀卿邪?
△《春秋机括》一卷右皇朝沈括存中撰《春秋》谱也。
△《春秋世系》一卷右不著撰人姓名。谱《左氏》诸国君臣世系,独秦无世臣。
△《春秋会义》二十六卷
右皇间进士杜谔集《释例》、《繁露》、《规过》、《膏肓》、《先儒同异篇》、《指党碎玉》、《折衷》、《指党议》、《纂例》、《辨疑》、《微旨》、《摘微》、《通例》、《胡氏论》、《笺义》、《总论》、《尊王发微》、《本旨》、《辨要》、《旨要》、《集议》、《索隐》、《新义》、《经社》三十余家成一书,其后仍断以己意。虽其说不皆得圣人之旨,然使后人博观古今异同之说,则于圣人之旨,或有得焉。
孝经类
△《唐明皇注孝经》一卷右汉初颜芝之子真献於朝,千八百七十二字。唐玄宗注。序称取王肃、刘邵、虞翻、韦昭、刘炫、陆澄六家说,约孔、郑旧义为之。何休称:“子曰‘吾志在《春秋》,行在《孝经》。’”信斯言也,则《孝经》乃孔子自著者也。今其首章云:“仲尼居,曾子侍。”则非孔子所著明矣。详其文义,当是曾子弟子所为书也。柳宗元谓:“《论语》载弟子必以字,独曾参不然,盖曾子之徒乐正子春、子思相与为之耳。”余於《孝经》亦云。
△《孝经正义》三卷
右皇朝邢等撰。世传《孝经疏》外,余家尚多。咸平中,集说为此书。
△《王介甫孝经解》一卷
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。《经》云“当不义,则子不可不诤於父”,而孟子猥曰父子之间不责善,夫岂然哉!今介甫因谓当不义则诤之,非责善也。噫,不为不义,即善也。阿其所好,以巧丰盛侮圣人之言至此,君子疾夫!佞者有以也。△《温公古文孝经指解》一卷
右古文二十二章,与《尚书》同出于壁中,盖孔惠所藏者。与颜芝十八章大较相似,而析出三章,又有《闺门》一章,不同者四百有余字。刘向校书,以十八章为定,故世不大传,独有孔安国注,今亡。然诸家说不安处,古文字读皆异,推此言之,未必非真也。国朝司马文正公为之指解并音。
△《范淳夫古文孝经说》一卷
右皇朝范祖禹撰。元中侍经幄时所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