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戶
- 拼音:xiāng hù
- 注音:ㄒㄧㄤ ㄏㄨˋ
- 繁体:乡户
基本意思
乡户 宋代特指有恒产的平民主要是地主多充官府职役。 3.地方行政的末端组织。乡由户组成,律令制以前每里30户,律令制以后每乡(里)50户。班田收授、租、庸、调、杂役等都以乡户为单位进行。每乡户大者100余人,小者10余人,由夫妇及其子女、侄儿侄女、寄住人口、家人和奴婢组成。乡户下的家庭单位称为房户。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1.泛指乡村住户。 2.宋代特指有恒产的平民,主要是地主,多充官府职役。辞典解释
乡户xiāng hùㄒㄧㄤ ㄏㄨˋ乡里的户数。
《晋书.卷二四.职官志》:「乡户不满千以下,置治书史一人;千以上,置史、佐各一人。」
本乡百姓。
宋代称一乡中有恒产者为「乡户」。
《宋史.卷一七七.食货志上五》:「役人必用乡户,为其有常产则自重。」
网络解释
乡户
宋代特指有恒产的平民主要是地主多充官府职役。3.地方行政的末端组织。乡由户组成,律令制以前每里30户,律令制以后每乡(里)50户。班田收授、租、庸、调、杂役等都以乡户为单位进行。每乡户大者100余人,小者10余人,由夫妇及其子女、侄儿侄女、寄住人口、家人和奴婢组成。乡户下的家庭单位称为房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