診所
- 拼音:zhěn suǒ
- 注音:ㄓㄣˇ ㄙㄨㄛˇ
- 繁体:诊所
基本意思
诊所 诊所,又名诊疗所、医疗所、卫生所、医疗室。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。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:医院、中心卫生院、卫生院、疗养院、妇幼保健院、门诊部、诊所、卫生所、卫生站、卫生室、医务室、卫生保健所、急救中心、急救站、临床检验中心、防治院、防治所、防治站、护理院、护理站、中心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。医疗机构可以下列名称作为识别名称:地名、单位名称、个人姓名、医学学科名称、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、诊疗科目名称和核准机关批准使用的名称。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诊所 zhěnsuǒ
[clinic] 指规模比较小的医疗机构;医疗所
牙科诊所
辞典解释
诊所zhěn suǒ ㄓㄣˇ ㄙㄨㄛˇ医生私人开设医治病人的小型医院。
也称为「诊疗所」。
英语 clinic
德语 Arztpraxis (S, Med), Praxis (S, Med)
法语 cliniqu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