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í nǎo yóu

石腦油

  • 拼音:shí nǎo yóu
  • 注音:ㄕˊ ㄣㄠˇ ㄧㄡˊ
  • 繁体:石脑油

基本意思

石脑油 (石油产品)石脑油(naphtha)是石油产品之一,又叫化工轻油,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,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。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,中国规定馏程为初馏点至220℃左右。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时,采用70℃~145℃馏分,称轻石脑油;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,采用70℃~180℃馏分,称重石脑油;用作溶剂时,则称溶剂石脑油;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。 按照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167号)文件规定,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、柴油、航空煤油、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。非标汽油、重整生成油、拔头油、戊烷原料油、轻裂解料(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)、重裂解料、加氢裂化尾油、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,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。

词语解释

基本解释

石油原油。

网络解释

石脑油 (石油产品)

石脑油(naphtha)是石油产品之一,又叫化工轻油,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,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。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,中国规定馏程为初馏点至220℃左右。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时,采用70℃~145℃馏分,称轻石脑油;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,采用70℃~180℃馏分,称重石脑油;用作溶剂时,则称溶剂石脑油;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。
按照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[2008]167号)文件规定,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、柴油、航空煤油、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。非标汽油、重整生成油、拔头油、戊烷原料油、轻裂解料(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)、重裂解料、加氢裂化尾油、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,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