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áo biān fǎ

條鞭法

  • 拼音:tiáo biān fǎ
  • 注音:ㄊㄧㄠˊ ㄅㄧㄢ ㄈㄚˇ
  • 繁体:条鞭法

基本意思

条鞭法 条鞭法即一条鞭法。明 中叶以后的赋役制度, 清代因之。《续文献通考·职役二》:“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,量地计丁,丁粮输于官。一岁之役,官为佥募,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,量为增减;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,加以增耗。凡额办、派办、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,以及土贡方物,悉并为一条,皆计亩征银,折办于官,故谓之一条鞭法。”

词语解释

基本解释

即一条鞭法。即一条鞭法。实行一条鞭法后所归并的各项赋役的总称。亦省称“条鞭 ”。

网络解释

条鞭法

条鞭法即一条鞭法。明 中叶以后的赋役制度, 清代因之。《续文献通考·职役二》:“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,量地计丁,丁粮输于官。一岁之役,官为佥募,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,量为增减;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,加以增耗。凡额办、派办、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,以及土贡方物,悉并为一条,皆计亩征银,折办于官,故谓之一条鞭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