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hōu pàn

州判

  • 拼音:zhōu pàn
  • 注音:ㄓㄡ ㄆㄢ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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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意思

州判 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,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。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,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,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。1912年清朝灭亡后,该官职废除。

词语解释

辞典解释

州判zhōu pànㄓㄡ ㄆㄢˋ

职官名。清制,知州佐吏,为从七品官。职掌粮务、水利、防海、管河。

网络解释

州判

州判为中国古代文官官职名,在清朝之位阶约为从七品。州判职能通常为地方衙门辅佐主官的基层官员编制,不过也为外派直隶州知州的左右手,如台湾府台东直隶州的州判。1912年清朝灭亡后,该官职废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