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ěn pàn tīng

審判廳

  • 拼音:shěn pàn tīng
  • 注音:ㄕㄣˇ ㄆㄢˋ ㄊㄧㄥ
  • 繁体:审判厅

基本意思

审判厅 审判厅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设在京师及地方各省、县的审判机关。分为高等审判厅、地方审判厅、初级审判厅三级,加上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,形成四级三审制。在各级审判厅内相应设立检察厅,执行检察事务。审判厅是封建司法制度与近代资产阶级诉讼原则相结合的产物。

词语解释

基本解释

旧时高等、地方和初级审判厅的通称。

网络解释

审判厅

审判厅是清朝末年及北洋政府初期设在京师及地方各省、县的审判机关。分为高等审判厅、地方审判厅、初级审判厅三级,加上中央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,形成四级三审制。在各级审判厅内相应设立检察厅,执行检察事务。审判厅是封建司法制度与近代资产阶级诉讼原则相结合的产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