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庭
- 拼音:běi tíng
- 注音:ㄅㄟˇ ㄊㄧㄥ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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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意思
北庭 唐玄宗先天元年(公元712年)始设,辖境在伊州以西,故称伊西(伊州地处瓜州(今甘肃安西东南)、沙州(今甘肃敦煌县城西)与西州之间);治所在北庭都护府,节度使例兼北庭都护,故通称北庭,亦称伊西北庭。统辖伊、西、庭三州以及北庭都护府境内诸军镇、守拙。开元后与碛西四镇节度使时分时合。贞元六年(公元790年)地入吐蕃。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1.指汉代北单于所统治之地。 2.泛指塞北少数民族所统治之地。 3.唐方镇名。属陇右道。以其治所在北庭都护府﹐节度使例兼北庭都护﹐故通称北庭。辖西北伊﹑西﹑庭三州及北庭都护府境内诸军镇﹑守捉。其地后入回纥,继入吐蕃。 4.指燕京。即今北京市。元建都燕京,时汉人称之为北庭。辞典解释
北庭běi tíngㄅㄟˇ ㄊㄧㄥˊ汉时称北匈奴居住的地方。后泛称北方夷狄之地。
《后汉书.卷四○.班彪传下》:「会南匈奴,掩破北庭。」
唐时称西域为「北庭」,设北庭都护府。见《读史方舆纪要.卷五.历代州域形势五.唐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