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书
- 拼音:pàn shū
- 注音:ㄆㄢˋ ㄕㄨ
- 繁体:判書
基本意思
判书 pàn shū 判书(判书) 契约;合同。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“凡有责者,有判书以治则听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判,半分而合者,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,两家各得其一者也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券者,束也。明白约束,以备情伪,字形半分,故 周 称判书。”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1.契约;合同。辞典解释
判书pàn shūㄆㄢˋ ㄕㄨ合同、契约字据。
《周礼.秋官.朝士》:「凡有责者,有判书以治则听。」
南朝梁.刘勰《文心雕龙.书记》:「明白约束,以备情伪,字形半分,故周称『判书』。」
网络解释
判书
pàn shū ㄆㄢˋ ㄕㄨ 判书(判书)契约;合同。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:“凡有责者,有判书以治则听。” 孔颖达 疏:“判,半分而合者,即质剂傅别分支合同,两家各得其一者也。” 南朝 梁 刘勰 《文心雕龙·书记》:“券者,束也。明白约束,以备情伪,字形半分,故 周 称判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