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餉
- 拼音:jīng xiǎng
- 注音:ㄐㄧㄥ ㄒㄧㄤˇ
- 繁体:京饷
基本意思
京饷 太平天国期间,清皇室下放军权,后因未下放财权致使地方政策无法在复杂局势中施行,辛酉政变后下放财权。 后果造成传统“奏销”制度名存实亡,中央为确保财政收入制定“京饷”定额,虽为硬性摊派,但是变相承认定额所剩的财政收入便归地方所有。 中央不过问“京饷”来源税种,致使地方税种繁多,百姓难以维护生计。
词语解释
基本解释
清代各省向朝廷上交的饷项。网络解释
京饷
太平天国期间,清皇室下放军权,后因未下放财权致使地方政策无法在复杂局势中施行,辛酉政变后下放财权。后果造成传统“奏销”制度名存实亡,中央为确保财政收入制定“京饷”定额,虽为硬性摊派,但是变相承认定额所剩的财政收入便归地方所有。
中央不过问“京饷”来源税种,致使地方税种繁多,百姓难以维护生计。